文档介绍:稷山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下发2010年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根据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一、   指导稷山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下发2010年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根据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县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的工作体系,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围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重大妇幼卫生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与保健意识。
二、   任务指标:
建立县乡村健康教育网络,院科两级健康教育目标责任制,使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市≥90%,农村≥70%。妇幼卫生知识基本知识知晓率:城市≥80%,农村≥60%。其中,到2008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城市≥75%,农村≥45%,高危人群≥80%。到2010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城市≥85%,农村高流行地区≥75%,中流行地区≥65%,低流行地区≥55%,高危人群≥90%。妇幼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60%,农村≥50%。
三、   加强领导:
院内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开展对全院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全县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的指导,院内要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科室和个人考核的常规工作,定期对健康教育工作的形式、内容、效果、痕迹管理等作全面的评价和考核。院内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与购置健康教育的设备和制作宣传材料。
四、   分工明确:
1、在院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室科主任负总责,科室人员人人参与,树立每位职工都是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理念,在医疗保健工作中,认真做好妇女儿童的健康促进工作,把儿童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