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docx

格式:docx   大小:21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cjc201601 2022/6/21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井下明火作业的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井下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火作 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明火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 隐患,严防井下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井下生产单位、外委施工队、项 目部。
第三条 凡在井口周围50m范围内及井口、井筒、井底车场、 主要进风巷、通风不良地点、独头掘进巷道、高温、闷热地点、深 部中段等地点进行电、气焊、使用喷灯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均为井 下动火,必须办理井下动用火申请手续并严格遵守动火安全技术措 施。
第四条动火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手续,填写动火申请 表(见附件)。
第五条 各单位动火申请的批准,各分矿由分矿安全部批准, 直属单位由分管安全副耿批准,车间及直属单位安全员为动火现场 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安全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六条 动火申请表审批后,在作业前由动火现场负责人向全 体与动火有关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明确分工,清理现场,准 备有效的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锹、水管等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动 火现场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七条动火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前须严格检查相关安全技术 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 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合格严禁动火,动火现场负责人 有权停止相关作业,其他人员私自作业,按事故追查。
第九条 动火作业必须在所批准的时间内进行,特殊原因需更 改时间,必须重新请示审批,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及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 操作规程,作业面及回风巷应撤出无关人员,切断无关电源,上风 流局扇要保证连续运转;动火现场负责人还应不定时查看作业点现 场及周围环境,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动火现场负责 人不得无故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 动火作业地点周围如有铲装、运输、凿岩、放炮等 作业,动火现场负责人须及时沟通协调相关作业方,采取相应措施 或调整作业顺序,避免相互干扰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 井下油库、维修间、配电室、高压电缆、电气设备 设施附近等特殊地点动火,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基础 上,动火前须清除动火周围20m范围内易燃物,将动火点5m范围 内的浮毛清净并洒水湿润,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星飞溅;附 近10m范围内电缆、胶管、皮带等用不燃物防护,防止引燃;动火 点内应备有4台8Kg有效的灭火器,现场条件及作业环境允许,水 管要接至作业现场,专人负责随时洒水,扑灭明火或冷却工件。
第十三条动火后应对现场彻底清理、检查,条件或环境允许 可对现场充分洒水,观察半个小时后,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四条 动火过程中,一旦现场出现火灾,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