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私法小抄
一、名词解释: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说是涉外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有两种: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
冲突法调整:亦称间接调整,即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外国法以及何外国法,然后再按照所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即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这种规范可以避免法律冲突,可以更迅速、更准确、更直接地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为前提,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为核心,以统一实体规范、冲突规范、规定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所组成的,并通过国际民事诉讼种裁程序规范进行司法保护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立法;国内到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则区别说:国际私法的最初理论学说,起源于13世纪的意大利。法学家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凡是与人有关的法律关系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凡是与物有关的法律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著名法律注释学家巴托鲁斯。
国际礼让说:此说是解释本国适用外国法原理的重要理论,并长期成为英;美国家国际私法理论基础。此说主要内容是本国法适用外国法,是适用国出于对被适用的法律制定国礼貌和好意。代表人物是荷兰法学家胡伯。
法律关系本座说:这是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提出的解释国际私法原理的理论。法律关系本座是指,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与某一定的地域相联系,这种特定的联系的地域谓之该法律关系的“本座”,无论何种法律关系都有自己的“本座”。因此,法院在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该法律关系的本座的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法律就是所应适用的法律。法律关系本座说被视为国际私法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萨维尼本人也因此被誉为现代国际私法的奠基人。
现代国际私法理论:本地法说;结果选择学;政府利益分析说;最密切联系说。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旨在逐步实现国际私法规范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已召开十八届会议,目前已有43个成员国。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组织结构上包括:大会、指导机构、秘书处。
冲突规范的含义:对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规定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法律规范即称为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的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它是由“范围”和“系属”两个部分组成。
冲突规范的类型:根据系属的不同规定,把冲突规范分为四种主要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选择型冲突规范;重叠型冲突规范。
识别:将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以把它划归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该对其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
识别的依据:依法院地法;依准据法;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按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依据。
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处理所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普遍优惠待遇;不歧视待遇。
国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