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自查报告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完成以下几个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规划》。项目实施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律实行“四制”管理。各县区还明确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及时把项目计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任务、物资分配、完成时间、小型工程建后管理措施等在当地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2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 2007 〕 327 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财农〔 2008 〕 1778 号)要求,一是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抵扣和挪用,并接受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规范项目检查验收及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凭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拨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前要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农户。(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省财政厅共拨入我市 2008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 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口粮田 万元、农村能源 万元、生态移民点建设 万元、林业补植补造 万元、后续产业发展及创业转移技能培训 万元。截至 2010 年4 月底,我市共拨付资金 3160 万元,占 2008 年拨付资金总额的 % ,用于基本口粮田 万元、农村能源 4 万元、生态移民点建设 万元、林业补植补造 万元、后续产业发展及创业转移技能培训 1297 万元。(五)项目建设效益情况 1 、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改善了退耕群众基本口粮田的基础设施,保障了基本口粮田的基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农村能源建设不仅优化了农民生活环境,而且通过建沼气池和安装节柴灶,农户每池每灶年可节约 330 元、 150 元。三是实施生态移民项目,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将偏远山区、生态脆弱区的分散农户迁移到统一规划的居民点,直接降低了农户的生活成本,也避免了为单一或少数农户交通、供电等方面的基础性建设投入,节省了社会的公共开支。四是通过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建设,提高了退耕群众就业、创业的能力,扩大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五是巩固退耕还林造林成果,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保存率底的林地进行补植补造,提高了林地产出比。 2 、社会效益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区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也有利于保持退耕地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这一系列工程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篇三: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报告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报告为全面掌握我市 2008 年、 2009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准确查找问题,切实整改,扎实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并了解 2010 年项目安排(部署)情况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发改西部〔 2010 〕 564 号)和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黔发改农经〔 2010 〕 744 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发改、监察、林业等 10 委(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 4 个联合检查组,确定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于 201 0 年5月6 日至 7 日,对我市 7 个项目工程县进行了综合检查,现将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无违反国家政策安排退耕还林任务的情况通过自查,我市 2008 — 2009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基本农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补植补造五大板块建设中,均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等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区域内,退耕户受益率均达到相关要求。其中:基本农田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