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施工协议书二〇一五年九月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砖混结构层数: 建筑面积: m2 工程立项文号:佛发改[2015] 号资金来源: 群众自筹政府补助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依据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 以工程量清单中内容为准不包括的工程范围: 工程量清单以外内容。三、协议工期: 总日历天数 120 天(特殊情况对工期的影响,以双方协商确定时间为准)。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按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且检验批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90% 以上。部分工程一次验收率达到 90% 以上。综合验收一次性合格。五、协议价款 1 、工程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 万元(其中:含工程安全防护费) 2 、综合单价: 元/ 平米。六、图纸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在协议签定完后天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承包人收到图纸应立即组织核查, 并在收到之日起 3 天内对实施该图纸存在的任何问题书面通知发包人,未提出问题,则应认为该图纸对施工不造成不利影响。七、发、承包人工作 1 、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完成。(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4)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现场放线时确定, 承包单位做好放线记录等技术文件。 2 、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应按行规规定驻扎施工工地亲自组织施工。(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后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计划, 每月 25 日报下期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月支付报表等各类报表,无相应报表不予对付进度款。(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方自行解决。(3 )补充以下内容: 交工时建筑物内周围和场地内不得有垃圾杂物等。八、协议价款 1 、协议价款及调整本协议采用固定单价协议,约定协议期材料及人工费均不予调整。 2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为垫资工程。付款进度:, 总体验收后付至 95% ,留 5% 保修金。以上拨付款项进度以群众自筹及政府补助款到位为前提。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 、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承包方向发包人提交两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和工程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本协议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方未按约定时间竣工的,每延期一天,按协议价款的即元/ 天进行处罚。 2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检验批验收合格未达到 90% 以上的每次处罚 500 0元, 分部分项验收合格未达到 90% 以上的每次处罚 50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