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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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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
word
财产保险(cái chǎn bǎo xiǎn)根本(gēnběn)险合同(hé tong)
(cái chǎn bǎo xiǎn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bìyào)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当(chéngdāng)。
责任(zérèn)免除
第七条 由于(yóuyú)如下(rúxià)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成心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响、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 保险人对如下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
word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第十二条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chū xiǎn)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赔偿(péicháng)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标的(biāo de)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当(chéngdāng)赔偿(péicháng)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局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假如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假如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如此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一样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剩余局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