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数量不符或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法和补救措施。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假设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局部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当。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90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完毕,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6、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包装材料用于甲方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甲方材料或产品销售或发往第三方,否那么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产品验收
1、乙方生产地原那么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地,在乙方包装生产时,甲方须派员监视、跟踪生产,并代表甲方处理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检验产品质量;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展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展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当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那么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当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食品平安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平安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当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上述食品平安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安康和平安,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锋利物等。
第八条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根底,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方案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那么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替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当
.
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展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商标归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