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道清淤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测量与标志设立
1)施工前应对勘测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点、水准点进行查对复核,对丢失的
控制点、水准点应当补齐。
放样测站点高程精度,不得低于五等水准测量精度的要求。
2)疏浚放样的精度;
序号
河道清淤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测量与标志设立
1)施工前应对勘测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点、水准点进行查对复核,对丢失的
控制点、水准点应当补齐。
放样测站点高程精度,不得低于五等水准测量精度的要求。
2)疏浚放样的精度;
序号
项目
平面位置误差(m)
1
疏浚开挖边线
岸边
±
水下
±
2
各种管线安装
±
3
挖槽中心线
±
4
疏浚机械定位
±
3)挖槽设计位置应以明显标志显示,标志可采用标杆、浮标或灯标。纵向标
志应设在挖槽中心线和设计上开口边线上;槽向标志应设在挖槽起讫点、施工分界 线及弯道处。平直河段每隔50〜100m设立一组横向标志,弯道处应适当加密。
4) 为便于夜间区分标志,同组标志上应安装颜色相同的单面发光灯,相邻组 标志的灯光,应以不同的颜色区别。
5) 水下卸泥区应设置浮标、灯标或岸标等标志,指示卸泥范围和卸泥顺序。
6) 在挖泥区通往卸泥区、避风锚地的航道上,应设置临时性航标,指示航行 路线。
7) 在施工作业区内必须设置水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尺间距应视水面比降、地形条件、水位变化及开挖质量要求而定。
水尺应设置在便于观测、水流平稳、波浪影响最小和不易被船艇碰撞的地方, 必要时应加设保护桩和避浪设备。
水尺零点宜与挖槽设计底高程一致,施工水尺应满足五等水准精度要求。
施工区远离水尺所在地,当挖泥船操作人员不能清楚地观察水尺读数时,应 在水尺附近设置水位读数标志,由专人负责,定时悬挂水位信号,或采用其他通讯 方式通报水位。
(2)排泥管线架设
1)排泥管线应平坦顺直,弯度力求平缓,避免死弯;出泥管口伸出围堰坡脚 以外的长度,不宜小于5m,。
2) 排泥管接头应紧固严密,整个管线和接头不得漏泥漏水。发现泄漏,应及 时修补或更换。
3) 排泥管支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倾斜和摇动;水陆排泥管连接应采用柔性 接头,以适应水位的变化。
4) 排泥管线尽量避免穿越公路、铁路或大堤。必须穿越时,应按有关部门规 定实施。
5) 水上浮筒排泥管线应力求平顺,为避免死弯,可视水流及风浪条件,每隔 适当距离抛设一只浮筒锚。当绞吸式挖泥船直接由浮筒排泥管卸泥时,其浮筒末端 可采用打桩或抛锚等措施加以固定,但须防止锚缆埋死。
(3)水下排泥管(潜管)
1) 当排泥管线跨越通航道或受气候等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水上浮筒管线进行疏 浚或吹镇作业时,可采用潜管。潜管直在水流平稳、河槽稳定、河床横向变化平缓 的水域内敷设。
2) 潜管敷设前,必须对潜管进行加压检验,各处均达到无漏气、漏水要求时, 方可用于敷设。
3) 潜管的敷设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敷设前,应对预定敷设潜管的水域进行水深、流速和地形测量,根据地形图 布置潜管,确定端点站位置。
潜管节间的连接,宜采用柔性接头,即钢管与橡胶管沿管线方向相间设置并 用法兰连接。
潜管的起止端宜设置端点(浮体)站,配备充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