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教字[2010] 号
金沙县教育局
关于201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分配实施意见
按照《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校长的引导作用,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要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向农村条件艰苦边远学校教师倾斜;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发放形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教育局在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先拿出一定的额度,设置班主任津贴、农村艰苦边远学校教师补贴、校长津贴,上述三项津补贴由教育局统筹发放。其余部份划拨到学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发放。
三、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1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工作量20分。
1、师德(10分)。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要把教师是否遵循法律法规、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利益,切实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在具体考核中,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要求执行。
2、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课时扣5分,早退、迟到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折合成旷工扣分,本项可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兼有其它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本职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
5、工作量(2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值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二)班主任和校长考核的主要内容
1、班主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