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独生子女证明
农村独生子女证明办理机构: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榷独生子女证》 :
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
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农村独生子女证明
农村独生子女证明办理机构: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榷独生子女证》 :
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
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
岁以内的 ; (3) 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
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 (4) 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
的; (5) 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
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 (6)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
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 (7) 再婚
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 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 现家庭只
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 (8) 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
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
情况 (1) 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 (2) 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
外期间的 ; (3) 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 (4) 单身 ( 包括离婚者 ) 收-养-
孩-子的 ; (5) 孩子均已死亡的 ; (6) 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
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
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 〈细则〉施行前[1990 年 10 月 11 日] 已经领证
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 。注意事项 (1) 《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
女父母, 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 领榷独生子女证》 以自愿为原则,
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 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 孩子年龄超 过 16 周岁的,不予发证。 (4) 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
户口的领证程序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 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领榷独
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
经双方单位( 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初审同意后,
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
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 ( 镇 ) 人民政府或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