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境污染治理及对策
环境污染治理及对策
环境污染治理及对策
环境看管及对策探究
欧阳绍辉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停发展和自然资源的不停开发,环境污染瓜葛日趋增加,并成为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环境污染治理及对策
环境污染治理及对策
环境污染治理及对策
环境看管及对策探究
欧阳绍辉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停发展和自然资源的不停开发,环境污染瓜葛日趋增加,并成为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所以充分认识其特色,有效地防备和治理,是当前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课题。以下就说说我个人的几点看法。
一、环境污染瓜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环境污染瓜葛,就是排污伤害环境者与被伤害者之间权益义务关系地争吵。每个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合法的环境权益,并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当这种权益碰到污染伤害的时候,就必然发生权益人和义务人之间的矛盾和争吵。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这种矛盾和争吵是不行防备的。
正如人们的生计需要不停地吸取养分和排泄废物同样,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必然需要众多的生产经营者进行革故鼎新,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过必然的社会劳动消化必然的社会资源,一部分转
化为社会需要的各种产品,一部分则成为荒弃物(废水、废气、废渣)向外排放,日新月异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破坏。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必然带来相关环境权益享有者的伤害。环境权益的伤害详尽表现为环境权人的人身和财富权的伤害。当环境权人因污染伤害所造成的人身和财富得不到污染致害者实时足额的经济补偿,或是环境权益人和污染致害人之间对污染致害补偿责任出现认识上的差别时,就必然产生矛盾和争吵。
所以环境污染瓜葛就是相关排污者补偿责任和补偿金额的争吵。其组成因素是:第一,有明确的排污者和污染伤害补偿央求人;第二,被污染伤害者有明确的补偿央求目的;第三,有排污者的排污致害事实和伤害补偿央求人的被污染伤害事实。
二、环境污染瓜葛的显然特别性
(一)环境污染治理的特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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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治理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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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瓜葛因其与社会经济生活直接关系,与各种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直接关系而有着显然的特色,详尽表现在:
1、主体的特定性。这种瓜葛的权益主体都是特定环境权益的合法享有者,
而义务主体都是因是生产经营而排污伤害相关人的环境权益者。如某电厂排放的废水和废气污染了周边的农村和农田、水系,那么农村和农田、水系等环境权益的合法享有者就与电厂之间发生瓜葛。其余与被污染农村和农田、水系没关的人则不存在任何瓜葛事实。
争议标的特定性。环境污染瓜葛中,争议的标的都是排污者对污染伤害结果的补偿责任和补偿金额。
3、归责原则的特别性。一般民事责任都是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故意或过
失)为责任要件的,而环境污染瓜葛中伤害责任确实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须有排污者的排污行为,污染伤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等
三个要件,而不论排污者主观可否故意或过错与否。这就是说即便排污者在正常状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