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逻辑学教学措施探讨
内容摘要: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措施,核心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和措施)。后一种逻,说是说不是似乎所有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尚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当这样表达: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节的行为和法律不调节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节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严禁即自由”是多好的一种借口啊,法不严禁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所有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专家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盼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一般官和权所有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目前中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抱负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慨很深刻。
以上阐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措施,核心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和措施)。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既有见解,思考其将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盼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合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措施。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涉及事实根据、法律根据和两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所有是由概念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因此,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措施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签订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商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目前被告违约,原告起诉祈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合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合用合同法。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和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合用有关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达真实;其二,内容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觉得,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