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住宅小区地面停车费收取问题的法律规制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内越来越多的人买了汽车,许多问题接踵而至。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就是其中之一。许多业主在不明白地面停车位的权利归属,以及地面停车费的性质的情况下就向物业服关于住宅小区地面停车费收取问题的法律规制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内越来越多的人买了汽车,许多问题接踵而至。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就是其中之一。许多业主在不明白地面停车位的权利归属,以及地面停车费的性质的情况下就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停车费,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不知知不觉中遭受到了损害,所以有必要对地面停车费的问题进行分析,以达到减少此类纠纷的目的。
关键词:地面停车费 收费标准 业主委员会
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的合理性分析
住宅小区地面车位是指占有小区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建的车位。对于地面停车是否应该收费,在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进行收费,因为我国《物权法》第74条第3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持该观点的人认为既然没这些地面停车位是属于业主所有的,那么停放汽车的业主就是理所当然的可以免费使用,无需交纳任何费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进行收费,因为《物权法》第74条第3款规定的“属于业主共有”中的“业主”是指小区全体业主,而一个小区内拥有汽车的,需要停车位的业主一般只是一部分业主,如果不对地面停车位停车进行收费,就会损害没有使用停车位的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样是不公平的。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应该要对住宅小区地面停车进行收费。首先,我们来看使用停车位的部分业主,他们使用了本来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小区地面停车位,当然就要付出与之相等同的对价,即付出一定的停车费用。其次,我们再来看收取停车费用的物业公司,表面上看他们享有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就要让渡停车位的使用权,但是根据前文分析,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这是不是相矛盾了呢?其实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用是代替小区全体业主收取的,该项费用将会用于管理小区停车秩序,物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有收取酬劳的权利,也有维护小区停车秩序的义务,这一点将在下文详细分析。最后,我们来看没有们使用停车位的其他业主没,他们为有车的业主让渡了本来属于全体业主享有的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当然有获得生活安宁,小区地面停车秩序良好的权利,维护良好秩序的经费就是使用停车位的业主所交纳的停车费。
二、住宅小区地面停车费的性质
准确理解物业费,应着眼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角度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部分。其中后两项权利须通过共同行为由业主共同管理,当然,业主也可以将其管理权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此时,其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酬金,此即为物业服务费,简称物业费。另一方面,从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来看,其与委托合同有着一些相似的地方。物业服务合同是指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订立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费不过是其提供服务的佣金或酬劳。
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是向在小区公共用地上停车的业主收取的,是用来维护小区停车秩序和停车安全的。咋一看之下,与我国《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