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公务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创建一个科学、公正、有效的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成为摆在当前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人在调查和走访部分单位的基础上,对如何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了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方式较为陈旧。当前大部分单位在考核工作中仍习惯于沿袭以往的考核方式,这种考核方式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分离。要么是单位主要领导说了算,根本不考虑群众的评论,要么采取极端民主化的做法,把决定权全部交给群众,最终流于形式。二是定性有余,定量不足。我国公务员考核虽然明确强调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但在实际的考核中,大部分单位往往忽视定量测评,把定量测评看成是走过场,这就造成了考核既缺乏科学性,又难以避免随意性和片面性。三是注重年度考核,忽视平时考核。目前我时考核办法,有些部门根本就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平时考核。
(二)考核过程流于形式。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对于考核者来说,当前一些单位和部门考核者特别是领导,对考核工作认识不深,认为“考核年年搞,哪有精力搞”,只要在年终报个考核材料即可,不需要认真组织实施,对考核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力;有的单位领导情面观念重,你好我好大家好,怕得罪人影响自己的宝座,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优秀等次实行轮流坐庄,搞平衡,搞照顾或者搞论资排辈。对于被考核者来说,也存在对考核工作认识不足,敷衍了事的现象。
(三)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绩效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不同部门的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应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规定的“德、能、勤、绩、廉”五项标准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根据各单位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设计可操作、可量化、具体的考核指标,绩效考核的指标设置过于笼统,考核内容大体相同,部门之间、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性,不能真正反映出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得不到有效保证。
(四)考核结果得不到运用。主要表现为:一是考核结果的反馈不足。在对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时,有的单位只简单地通报一下年度考核等次,有的单位只公示优秀人员名单,有的单位甚至连优秀人员名单都不公示,造成大被考核者都不能真正了解到自己的具体考核情况,不利于公务员自身素质的提高。二是没有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奖惩机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与其他管理活动关联不大,公务员职位升降、待遇优劣、兑现奖惩、参加培训等并没有真正与考核结果挂起钩来。
二、对策和建议
(一)设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首先,要对单位进行工作分析,明确单位的具体职责,然后再结合该单位的工作职能设置和公务员职位说明书来具体设置考核指标。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可分以下两个步骤进行:一是对平时考核的内容,我们可分为岗位共性行为和岗位业务行为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岗位共性行为考核主要包括德、勤、廉三个方面内容,根据公务员德、勤、廉要求,结合本部门日常管理,细化若干考核要素,这是公务员人人应遵守的行为规范考核;岗位业务行为考核主要包括能、绩两个方面,这主要是公务员个性行为的考核,应以政府和部门总体目标,结合职位说明书明确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