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新乡教师招聘】2014新乡红旗区招教笔试内容重点.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乡教师招聘】2014新乡红旗区招教笔试内容重点.doc

上传人:yunde112 2014/12/2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乡教师招聘】2014新乡红旗区招教笔试内容重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乡教师招聘】2014新乡红旗区招教笔试内容重点
2014新乡红旗区教师招聘60人考试,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30分),材料作文(30分)。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关注河南教师招聘网。
笔试重点考点:教育法律法规
作为专门职业意义上的教师,其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化、职业化、专门化。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作为普通公民,教师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等。作为专业人员,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有其特殊的权利,这是一种职业特定的法律权利。法律上的教师权利包括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以及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教师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教师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如同教师的权利一样,教师的义务也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的法律责任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侵害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当教师未能履行应尽的职责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教师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侮辱、殴打教师的法律责任

侮辱教师,是指公然贬低教师的人格、破坏教师名誉的违法行为。公然侮辱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关键是侮辱被害人的内容已被众多的人知道,从而使被害人的人格、名誉受到损害。这种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侮辱的方式一般有行为侮辱、言词侮辱和图文侮辱三种形式。
侮辱教师者应负法律责任。《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即根据侮辱手段的恶劣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情节进行制裁:情节较轻的侮辱,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稍重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侮辱,即公然侮辱教师、侵犯教师人身权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的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对教师职业造成很坏影响。

殴打教师,是指以暴力方法侮辱教师或故意非法伤害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