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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某县铁腕治霾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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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某县铁腕治霾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doc

上传人:changjinlai 2017/5/22 文件大小:1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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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某县铁腕治霾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7 年某县铁腕治霾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为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某县“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 2017 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排查整治, 辖区所有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017 年 10月 31 日前所排放的污染物达标率为 100% , 并较上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国、省、市控涉气重点企业于 2017 年 10月 31 日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二、主要任务(一)清查统计各镇办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涉气污染源的统计调查, 4 月底前,完成涉气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将相关信息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县环保局要将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清查统计情况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名录。(二)严管重罚 1. 强化监管措施。各镇办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网格化监管, 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 按照“三不”( 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 的要求, 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 增加夜间、假日和重污染天气的检查频次。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对涉气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对涉气重点污染源每月执法不少于 2次,及时填报执法信息。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 2. 加大惩处力度。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 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逾期未安装和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涉气重点污染源, 依法高限处罚; 对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超标的, 一律立案处罚并启动按日连续计罚; 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或超总量排放的, 一律责令停产治理; 对故意停运、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导致超标的, 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对治理无望的, 一律关闭。将排污状况与企业的信用等级挂钩, 实行“红黄牌”制度。县环保局要将执法信息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 3. 规范排污行为。 4 月底前,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并严格执行。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按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及时向社会公开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数据等相关信息。(三)提升能力 1. 全面推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 10 月底前,县环境执法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达到 100% ,做到执法留痕。 2. 加强环境执法监测。环境监测部门对涉气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进行监督性监测。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引入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三、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办公室, 县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加大对本辖区及本行业涉气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二) 明确责任分工。县级财政要加大对执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