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建议人合同书
标题:
第一条:如下各方当事人批准作为建议人共同建议设立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和谐协商的基本上,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丙方公司建议人合同书
标题:
第一条:如下各方当事人批准作为建议人共同建议设立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和谐协商的基本上,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戊方:
第二条:本公司的住址为:。
第三条: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畴及国家法律法规非严禁的范畴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畴:。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全体建议人均以货币的措施分期向本公司出资,具体出资状况为: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戊方:
第六条:各建议人应于年月日前,将其对本公司的出资钞票存入验资帐户。注册资本金待公司财务负责人到任后办理验资帐户转基本户手续。
第七条:各建议人应准时参与建议人会议,并准时提交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有关文献或准时在本公司设立文献上签订意见。
第八条:为了便于公司设立登记之需要,经建议人各方协商,决定委托建议人乙方具体经办本公司设立登记的有关事宜,但其他建议人要给积极配合。
第九条:本公司设立中的事项涉及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聘任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2、制作设立公司的多种文献材料;
3、办理公司设立的有关事项,并相应当报批的事项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或批准;
4、协调各建议人间的关系;
5、其他和本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宜。
第十条:本公司的筹建费用先由股东甲方垫付,具体金额按有关凭证拟定计算,待本公司依法设立后,该项费用由本公司承当,若是本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各建议人按出资比例分摊。
第十一条:各建议人承当如下责任:
1、本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2、在本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若是由于某一方的过错致使本公司受到损害,应当承当补偿责任;
3、各建议人应当对本公司的设立提供多种便利或服务;
4、各建议人应当认真完毕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其完毕的工作。
第十二条:由于建议人中的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由该建议人负责补偿,若是多方违约,则根据具体状况由各方按比例承当补偿责任。
对于一方在因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而给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