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公开有效预防科研腐败的研究
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公开有效预防科研腐败的研究
摘要:随着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日益增加,科研腐败案也与日俱增。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保护科研工作者,本文从高校科研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入手,在分析了科研领域违法违纪发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信息公开有效预防科研腐败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科研腐败信息公开预防
一、引言
随着政府对科技投入的加大,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大幅增加,但科研经费的浪费也触目惊心。据中国科协的调查发现,大约有60%的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近年来,仅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科研经费职务犯罪就有17件21人。在上海,仅2006-2008年该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科研领域职务犯罪就高达14人,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因此,开展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对强化经费使用有效监管,保护科研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高校科研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一)高校科研腐败案发数量较高
从查处的案件分布情况来看,全国各地高校科研腐败案频发,尤其是高校众多的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地区,腐败案发更为频繁。据有关资料统计,科研已是继基建、采购之后的又一腐败高发领域。
(二)高校科研腐败案类型上主要以贪污、挪用为主
以北京海淀区查处的17件21人的科研腐败案为例,贪污、挪用形式的占了绝大部分。在上海,被查处的14人中,其中7人贪污、6人受贿、1人挪用公款。
(三)高校违法违纪案件的作案时间长
从表面上看高校的财务制度、科研管理制度都比较规范、健全,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执行到位,尤其是监管环节更是流于形式,难以做到有效监管。从近几年发生在教育系统的案件可以看出,项目负责人掌管着项目经费的使用大权,他们想方设法把经费用完,因此在经费使用上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就难以避免。如北京一所著名高校一个教师在长达9年的时间内贪污达106笔,但该校行政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等无一发现问题,直到被举报才暴露。
(四)高校科研腐败案人员呈现“两高一低”现象
科研领域犯罪有其特殊性,其犯罪主体普遍具有学历高、智商高,法律意识低的特点。如一所“985”高校的教授,在被检察院查处贪污科研经费案时,认为科研项目是个人努力争取到的,理应为自己的劳动所得,即使被判定不归个人占有,只要把经费全部退回就没事了。殊不知,科研经费本质上属于国有资产,任何套取、挪用科研经费均涉嫌犯罪。
(五)科研违法违纪手段呈现多样化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部分科研经费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多种手段装进个人口袋,科研项目成为某些人发财的工具,他们通过变通经费使用实现自己“先富起来”的梦想。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当前学术泡沫泛滥、学术虚假日盛、创新意识退化等不正常现象。据新华网,国内当前乱用经费及洗钱方式主要有六种:(1)假合作,真套钱。利用科研项目需要与别人合作研究的借口,签订虚假科研合作合同,双方约定将科研经费套现,各得其所。(2)图私利,吃回扣。通过下拨的科研经费,在购买研究设备等时,大肆吃回扣,将专项经费顺利的装进个人腰包或形成小金库。(3)产业化,当老板。通过自己或亲属的名字建立公司,将专项使用的科研经费作为公司股份,通过“产、学、研”等所谓产业化形式,实现自己的“老板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