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地方消防设计规范的特点
上海市地方消防设计规范的特点
简介:海市地方消防设计规范——《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已基本就绪有待审查通过,这本规程的编制集中了上海市水消防方面超一流的专家共同努力而完成。主要起草人有华东共同构成室外环网”。这就将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和市政管道两个环节简化为一个环节,从而提高了供水安全度,也简化管网,同时也便于管理。水泵接合器只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和稳高压给水系统中设置,高压给水系统由于
“管网内经常保持满足灭火时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扑救火灾时,不需启动消防水泵加压而直接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的消防给水系统”。因此《规程》明确:“设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集中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水由消防车供给,在消防车供水能力范围外的分区可不设水接合器,这在国家标准中已有规定,根据上海地方特点和消防车的装备情况,《规程》,使条文便于执行。条文规定如下:“消防给水竖向分区供水时,,高区可不设水泵接合器;”。对于采用减压阀竖向分区的给水方式,由于减压阀具有止回阀功能,水流方向从高压区流向低压区,不可能也不允许反向流动,为避免失误,防止设置错误,《规程》规定:“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宜对各分区分别独立设置。但采用减压阀分区时,宜在高压给水干管上设水泵接合器”。这样设置在高区的水泵接合器,消防用水可以通过它到达竖向分区的任何的一区。高层建筑竖向给水分区采用什么方式,在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规程》予以细化,规定:
“当建筑高度低于或等于120m时,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宜采用减压阀、分区水泵、多出口泵并联消防泵分区给水系统”。减压阀分区是目前最常用的分区方式,分区水泵也有应用,多出口泵在满足不同分区水压要求不同的前提下,可以减少水泵数量,值得推荐。
在我国现行消防通用规范(如《高规》、《建规》)中未曾提到减压阀,在消防专用规范(如《喷水规范》)中虽曾提及减静压应采用减压阀,但具体要求涉及不多,《规程》则作了较多规定如:“消火栓给水系统宜在两根供水干管上设减压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减压阀后的报警阀组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时,减压阀应设备用。在减压阀并联给水系统中,各区可合用屋顶消防水箱和水泵接合器”我国规范只对并联水箱的容量作了规定,但未对转输水箱的容量作出规定,而转达输水箱的容量又是必需作出规定的,更由于竖向分区给水时有:“宜采用多台泵直接串联或设中间水箱转
输的串联给水系统”的规定。对于转输水箱,《规程》要求:“各分区应设中间水箱(屋顶水箱)。屋顶水箱的容量不应小于是18m3,作转输使用的中间水箱容量不应小于60m3。60m3相当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min用水量(30L/S*60S*10min)、消火栓给水系统10min用水量(40L/S*60S*10min)和屋顶水箱18m3容量之和。水泵直接串联的给水方式也有应用,这类给水方式的关键在于水泵的启动,《规程》对这类给水方式强调:“各区水泵直接在管道串联时,上下区水泵联锁启动的时间间隔不大于20S,并与中间水箱联动。串联水泵给水系统中应先启动下部水泵。水箱转输出串联给水系统中串联水泵给水系统中应先启动上部水泵”。室内消火栓的分类按公称通径区分有DN65、DN50……之分;按阀和出水口的数量区分有单阀单口、单阀双口和双阀双口之分;按消火栓的压力情况区分有减压型、稳压型和增压型之分,尽管室内消火栓有多种类型,但在消防规范中一般只对口径提出要求,对其他方面往往不作规定。《规程》对此作了深化,条文规定:“室内消火栓宜采用单阀单出口型消火栓。条状建筑的尽端消火栓可采用单立管接双阀双出口型室内消火栓
”。上海地区建筑密集度高,一处发生火灾,极易蔓延至邻近建筑,而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又往往混杂兴建,消防车和建筑物配置水带不宜搞几种规格,否则往往会导致消防队员携带的水带口径和建筑物内消火栓口径不相一致,解决的办法是不论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都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因此《规程》规定:“室内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水枪喷咀口径为19mm,配置水带为65mm,长度为20m或25m”。消防软管卷盘是用于扑救初期火灾、行之有效且便于使用的灭火设施,在一般消防规范中只规定设置场所和基本要求,对此工程设计尚嫌不足。《规程》就胶带长度(不应大于30m);安装高度(应便于使用);水源保证(除可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外,也可与生活给水管道连接);设置要求(可以安装在消火栓消防箱内,也可单独设置)等方面分别作出规定。有了消防软管卷盘,在消防队员到达火场之前,建筑物内管理人员就可以动用消防软管卷盘来扑救初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