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完美收官
龚玉和 钱学军 妥善的结汇方式,恰当的结汇时机,不仅为交易画上圆满的句号,亦是企业规避外汇风险的有效途径。
国际市场瞬息万变。外贸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多种贸易结算的潜在风险因素,诸如,汇率完美收官
龚玉和 钱学军 妥善的结汇方式,恰当的结汇时机,不仅为交易画上圆满的句号,亦是企业规避外汇风险的有效途径。
国际市场瞬息万变。外贸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多种贸易结算的潜在风险因素,诸如,汇率、币种的选择、区域与国别之间的差别、贸易背景及客商的诚信度等方面,更要慎选结汇方式,以防范于未然。
安全第一
近年来,外贸企业“信用证结算方式”数量递减,取而代之的是“汇付结算方式”的上升。应该说,这并不是一个令人鼓舞的信息。
某些金融机构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信用证结汇方式由过去(2003年以前)占总额的70%左右,现在已下降至30%以下,个别地区仅占20%左右,这种趋势在一些地区还有可能进一步延伸。
不少企业认为,采用“信用证交易”和“信用保险”都需要一笔费用,故而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承担这样的成本,仍然选择传统的“内贸”交易方式,无形中风险就更大了。
诚然,信用证结算方式程序较为复杂,有一定的技术难度,特别是某些发展中国家开来的信用证,须辗转多家银行才能到达卖方手中,费时费钱;而且,银行“信用证结汇费用”确要比其他结汇方式高,使得不少商客“知难而退”。总体上来说,信用证项下的“银行费用”大约占外贸结汇总额的1%~2%,最高一般不超过3%。此数字如果与某些企业存在的“滞收货款”数额相比,显然是微不足道的。
从信用证结算方式及功能来看,它能使外贸结汇的安全系数增高,并且收汇速度大大加快,那么,这点银行费用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章可循
尽管现实中的买卖交易不能用一些简单的“公式”或者“理论”来套用,但是在结算品种的取舍上,对于出口商来说,也有一些规律可循。以下实例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我方出口产品是一般农副产品,长期出口某国,此商品在当地已经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但是,近来进口国政经时有动荡,受国际经济大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多,可能实行外汇限制。如果该进口商为我方长期客户,已经有了一定的信誉,那么,在交易时,我方为保证收汇安全,可考虑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另一种情况是,我方的出口商品为一般家用电器,并且该产品已经在进口国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可是,进口商却是我方的新客户,商业信誉不详。在遇到这种交易情况时,我方也可以采取信用证结算方式。要强调的是,类似情况之下,切不可贸然“凭交情”,或认为中间人“可靠”,就采用信用证以外的结算方式。当然,汇付方式的“前T/T”例外。
还有,假如我方出口货物是“库存积压物资”,国内市场不大,但是,进口商作为我方长期合作客户,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那么,这笔交易可考虑采用“托收结算方式”。当然,江浙一带的商人,多数会要求对方先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至于数额的大小,由双方的信任程度决定,一般不少于这批货来回运费的总和。因为托收结算的“即期见票付款”(D/P AT SIGHT)方式,按照国际惯例,对方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