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手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为加强我院手术医师资质管理,促进学科发展和医疗技术水平进步,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疗技术临床册的,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医师可申请四级手术权限。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
手术;
(2)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该类手术时间在三年以上并累计病例数30例以上;
(3)近三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4)熟悉掌握手术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的处理和操作规程;
(5)根据科室自行制定的考核准入标准,经过科室技术管理小组考核,报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予以授权,并在医务科备案。若考核不及格,按照以上1、2、3项的要求重新培训。
在读研究生、进修医师、未获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禁止单独上台手术。
对涉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科室两级审批,手术权限申请未获通过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每两年进行动态调整。科室技术管理小组对申请医生进行考核,并报医务科、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
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
科主任负责实施手术分级制,具有手术审批权限。在科主任外出期间,经医务科同意,可委托他人代审批,并且科主任须提前将代审批情况书面通知手术室。
常规手术
由科主任直接审批手术通知单。
特殊手术
(1)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由手术科室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2)高风险手术
高风险手术是指经科室讨论,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风险的手术。此类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3)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内,经当班二值医师审批,即可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需紧急报告科室主任审批,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师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需立即口头上报请示,并及时作相应记录。相应级别医
师需尽快赶至抢救现场参与抢救。
(4)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的科室,需按我院医疗技术管理规定填报《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有医务科组织专家进行审批和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市卫计委审批。必要时由市卫计委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计委批复;
3)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项目或实验医疗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主任医师在通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获权后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5)须向医务科报批的其它类别手术:
1)高难度的重大手术;
2)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参加的手术;
3)预知预后不良或危险性很大的手术;
4)非计划再次手术;
5)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6)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省部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7)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8)器官移植手术;
9)开展院内第I、II、III类临床新技术的前三台手术。
以上手术经科内讨论,填写《重大手术报告单》,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执业医师在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藉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手术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需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6)外出会诊手术
本院执业医师受邀请到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除危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