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南省商品房预售合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商品房预售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 当事人的权益,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 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净高】为 米。有封闭式阳台 个,非
封闭式阳台 个。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
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
» o
买受人选择购买编号为 的车库(位),车库(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 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 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 20米以上(含2. 20 米)的永久性建筑。
本条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0
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抵押登记日期为:o
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部 门为:,抵押登记日期为:o
(2和3可以同时选择)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 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 元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大写)。
按【套】【单元】【整层】【整幢】出售并计价,总金额 元
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大写)。
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车库(位)按每【个】【位】出售并计价,总金额(币)元 (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出卖人同意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一 银行或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支付。
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日之内,每逾期一天,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每日按应付房价款的万
分之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有权按逾 期日数要求买受人每日按应付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于书面通知买受人 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在扣除买受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后,一次性全部退还买受人支付的 房价款及利息。出卖人逾期未退款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按应退款总额的万分之—向 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退还款项为止。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 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按逾期日数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第八条预售款的监管
出卖人应当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即在项 目竣工之前,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建设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 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为保证预售款按照上述用途使用,买受人应当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载明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账号,出卖人使用预售款应接受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监管银行监管。
监管银行:;监管账号:。
第九条权利瑕疵担保
出卖人应当保证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也不
存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等情况。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出卖人应按房 价款总额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损失。
第十条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 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 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 经图纸审查单位核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