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现阶段招标投标的机制]累计投标机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061-02 摘要: 从多角度论述了现阶段招投标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浅析现阶段招标投标的机制]累计投标机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061-02 摘要: 从多角度论述了现阶段招投标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招标;投标;机制 引言 作为建设工程承发包主要形式的招投标制度已被国际国内广泛运用,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调整手段具有广泛的竞争性,其最终目的是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实行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允及公正的原则,并应将其看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阳光工程,也是保证工程各项目标实现的基本保障,但在详细实施中却出现了管理机制不完善及法律不健全等薄弱环节和不符合规定的种种做法,因此对线形招投标机制进行分析和探讨,切实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 1 现行招投标机制存在的问题 陪标现象。 目前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并未完全从以安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导致相关部门滥用权利、内定承包方的状况时有发生,而其它投标单位则只作为陪标单位走走过场,或是投标单位间相互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标价等使招投标工作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而无法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允、公正性; 评标泄密。 为了使投标人充分了解建设项目的困难性招标人应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和答疑,该行为在给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导致了投标人身份的泄密,其在肯定程度上干扰其制定投标策略的同时也为其供应了串标的机会,同时在评标工作起先前评标人员与投标人员存在充裕的相互接触时间,因此给了投标人传统评标人员颠倒评审结果的机会,无形中严峻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1]; 合理低价。 招投标法中规定在招投标活动中以合理低价作为投标人中标条件,但实施中往往则被曲解为最低价而导致合理低价的可操作性被大打折扣,因合理低价本身是一个模糊概念,因此对其理解上的差异给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供应了空间,虽然招投标法中规定应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给投标价设定了底线,但成本价的确定则带来了新的难题,尤其是不设标底的工程,其合理低价的确定则更为困难,同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时间很短、标准不统一不透亮,导致评标人员不行能在特别短的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细致审核,因此导致其只能以其投标价格为主,因此一般则以最低价中标为评审结果[2]; 私签合同。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发包双方除了签订公开合同外,存在与中标单位私签合同的现象,合同中往往要求中标单位压低工程款或垫资带资承包现象,该做法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且极易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甚至严峻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并且其严峻干扰了建筑市场秩序,也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与扩散; 转分包。 承包单位在中标后的转包分包现象也是导致工程质量失控的主要根源,其转分包形式一般为将承揽的工程或部分工程干脆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它单位而向其收取管理费用的以包代管形式,该种做法导致部分资质不够,施工阅历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