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措施
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中国差旅费管理,推动厉行节省反对挥霍,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省反对挥霍条例》,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措施》,制定了有关安徽省的差旅费管理措施。
安徽省省直机关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措施
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中国差旅费管理,推动厉行节省反对挥霍,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省反对挥霍条例》,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措施》,制定了有关安徽省的差旅费管理措施。
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中国差旅费管理,推动厉行节省反对挥霍,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省反对挥霍条例》,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措施》,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合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如下简称省直机关)。
省直机关不含垂直管理的省如下单位。
第三条本措施所指差旅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都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措施所指差旅费不涉及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和探亲、看病、转业、调动、挂职锻炼、增援工作、实(见****等发生的都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机关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措施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都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都市间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级别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级别见下表:
省级、厅级及相称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相似级交通工具。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出差当天来回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反复购买。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涉及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原则实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原则。具体原则见附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相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原则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贴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贴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的伙食补贴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贴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原则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费实行财政部制定分地区补贴原则。具体原则见附表。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