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_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_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对 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群益违法行为开展集 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_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_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对 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群益违法行为开展集 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 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加强监管,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即日起在我县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集中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等规范和治理校 外培训机构发展的一系列文件和措施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地有关部门 责任,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反响强烈的问题,不断促进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集中整治范围 (一)集中整治对象 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 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 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 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
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二)集中整治内容 、收费、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授 课内容、社会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应该公开但未公开的的校外培训机 构,要立行整改。
对发现聘用在职教师任教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 肃处理。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
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 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队伍。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社会组织机构办学,必须经民政局审批其相应资质,在其具备 法人资格后,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办学许可证。
三、集中整治步骤和时间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 1 月10日前完成。紧紧围绕 集中整治任务,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21 年1 月 20 日前完成。通过走访、
培训机构申报等途径,对属地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并逐一 建立工作台账。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 2 月10日前完成。针对校外
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第四阶段:总结报告阶段,2021年2 月 20 日前完成。
形成我县集中整治专项报告,报送市教育局,并抄送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四、职责分工 《办学许可证》 的相关事宜及审批。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营业执照的办理及审批。
教育局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中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教师资 格、教学设备、安全隐患、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中整治行动中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 食品卫生、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