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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权质押合同.docx

上传人:mama 2022/6/29 文件大小: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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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权质押合同.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商铺租赁权质押合同
商铺租赁权质押合同 编号:建议增加合同编号 恒商字第 号 甲方(质权人):广州市发生争议;若质押权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全部必要的同意,且共有人已知悉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且与其签署和履行的其他合同均无抵触。乙方出质商铺租赁权已取得该商铺的出租人 同意,并向甲方供应出租人的同意文件。
四、在出质的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就该商铺及租赁权另行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或义务,并承诺切实履行涉及该商铺的《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义务。
五、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等情形。
六、在出质有效期内,如质押权利的价值明显削减或乙方构成对出租人 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另行供应相应的担保。
七、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若同时供应了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或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可以自主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质押权。
八、出质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形。
九、乙方应担当本合同项下有关质押权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变卖等费用。
第五条 权利凭证的交付、保管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将出质的租赁权所涉凭证原件乙方于本合同签署时将出质的租赁权所涉的全部《租赁合同》原件(如《租赁合同》、保证金发票等)移交甲方保管;据业务部门反映,保证金发票、租金、物管费、水电费发票的原件留存我司在操作上存在困难,经各领导沟通,暂定收取《租赁合同》原件,其它有关票据收取复印件,但收取复印件事宜不在合同中约定。
,同时,在出质的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供应运用该商铺所交付费用的票据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发票);前述权利凭证、票据的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第六条 质权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甲方可以将该租赁权折价变卖给包括出租人 在内的任何第三人,并将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质权所担保范围的,甲方可以确定本金、利息、罚息或者费用等清偿的先后依次。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或未完全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乙方若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和解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乙方若为自然人的,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乙方未按第四条第六款之约定另行供应担保的; 5、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出现其他严峻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主合同总的金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同时予以全额赔偿: 1、未照实披露出质权利存在共有、争议或者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仲裁、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