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国海关条例
关于纺织品出口的最新规定
接海关总署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的成衣以及成衣附件,如每个品种(款式)不超过3件,可按照快件方式出口,但需提供详细品名、数量等清单资料。如果超过三件则需要做D类报关方可出口,即需按照一般贸易报关进行操作。请各代理公司提供详细的清单和相关报关单证,我司只有在获得相关单证后才能给予报关出口。如未按此要求操作而导致的快件延误,我司将不承担相关责任。请知悉并遵照执行。
卡塔尔海关最新规定
接DHL服务商通知,根据卡塔尔的海关最新规定,化妆品、香水、面霜等样品进入该国需由收件人提供当地卫生检验机构的许可方可进口,并且将会产生较长时间的延误。
黎巴嫩海关最新规定
接专线服务商通知,根据黎巴嫩的海关规定,凡进口至该国的文件必须如实申报为护照,并在运单及清单上详细注明,如错误或欺瞒申报将会被处于USD3000的罚款。
南非海关最新规定
接DHL通知,根据南非的海关最新规定,凡进口至该国的用于转售的维他命、食品、草药、食品供应品等必须提供相关卫生产品的证明,相关证明只能通过收件人向南非首都比勒陀利亚的以下相关部门人员申请:
Robert Makuba 2712 312 0390 Noluntu Qodi 2712 312 0232 Dixon Lentsoane 2712 312 0304 
对于用于私人用途的维他命、食品、草药、食品供应品等(只能1-2件),收件人必须填写卫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表格,且会有2-3天的清关延误。
菲律宾海关最新规定
接DHL通知,根据的菲律宾海关最新规定,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所有进口至该国的木质包装的物品必须经过目的地的植物检疫部门检验并清关,原先由当地海关清关的规定取消。
阿根廷海关最新规定
接DHL通知,根据的阿根廷联邦行政部门发布的第1811号最新规定,
1、从2005年1月25日开始,所有通过快件形式进口至该国的物品申报价值不能超过USD1000,否则必须通过正式清关才能进口。
2、所有通过快件形式进口至该国的物品必须随货附上关税号或收件人的护照(或公民证)复印件,否则会造成24-48小时的清关延误。
 
3、从2005年1月25日开始,进口至该国的私人物品申报价值不能超过USD1000 ,否则将不能通过非正式清关渠道进口。如收件人在一天内收到的物品的申报价值总和超过USD1000,则部分物品必须通过正式清关渠道清关。
沙特阿拉伯海关最新规定
接DHL通知,根据的沙特阿拉伯海关最新规定,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5年12月31日止,所有带摄像头的手机禁止以快件的形式进口至该国,原先由当地海关清关的规定取消。
秘鲁海关最新规定
根据的秘鲁海关最新规定,从2005年2月1日开始,凡申报价值超过USD100,秘鲁当地海关需要具发件人公司抬头的原始发票进行清关(发给私人的物品或申报价值低于USD100的物品除外),否则将导致最高30天的服务延误。
摩洛哥海关最新规定
接DHL通知, 根据摩洛哥海关最新规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所有进口到该国的陶瓷制品、砖块等样品,必须由收件人提供进口许可协助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