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地产基础知识参考100题
1. 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称,又常称为“不动产”。
2. 房地产业: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包括:⑴、土地开发;⑵、房屋建设、维修、管理;⑶、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⑷、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⑸、房地产抵押贷款;⑹、房地产市场。
3.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七通一平”的熟地。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市场。
4. 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场。即一般指商品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也包括土地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市场。
5.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租赁的市场。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房地产三级市场也包括房屋的交换。
6. 土地所有权:含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和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双重含义。
(1)法律意义:表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当作自己的财产,对其实行占有、垄断, 拥有对土地支配的权利。
(2)经济意义:表述为土地所有者是完整的所有权概念。
只有具有上述双重意义上的所有权者是完整的所有权概念。在中国,所有者只能是国家。
7. 土地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租赁权。
8. 地上权:指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在他人土地上建筑房屋的权利,实质就是土地使用权。
9. 地役权:指利用他人土地供自己使用的权利。
10. 抵押权:指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在其有效的使用期限内有以土地作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或其他担保的权利。
11. 租赁权:指土地使用权者在其有效使用期限内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以获取收益,承租者即取得该块土地的租赁权。
12. 宗地:其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统一编号,叫宗地号,又称地号。其有四层含义:区、带、片、宗,从大范围逐级体现其所在的地理位置。
13.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4.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5. 房地产经营:狭义的主要指建筑地块和房屋的流通过程和售后管理,其实质是营销策略的研究和实施;广义的指房地产企业根据经营目标,在分析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全过程做出科学的决策,并组织有效的实施。
16. 房地产开发: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和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包括从定点选址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由征地、拆迁安置、规划设计、供水、排水、供电、通电讯、通道路、绿化、房屋建设等多项内容组成。
17. 房产:既对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按用途分类:⑴、用于居民个人生活居住消费的住宅房产;
                ⑵、供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学校等用的非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