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届田径运动会
秩
序
册
比赛时间:2014年11月7日--11月8日
目录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通知…………………………3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体育辅导员、优秀体育教师、优秀体育工作者”评选办法……4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6
《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裁判员守则》…………………………………8
闭幕式程序……………………………………………………………………………10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11
仲裁委员会名单……………………………………………………………13
裁判员名单……………………………………………………………………………14
竞赛日程表……………………………………………………………………………15
运动员号码对照表……………………………………………………………………17
竞赛分组分道…………………………………………………………………………21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田径运动会纪录……………………………………………30
关于举办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院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公共课教学部
二、承办单位
公共课教学部体育教研室
三、协办单位
篮球协会、足球协会、羽毛球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
主任:王春旭
副主任:黄俊斌汪宇燕
委员:黄信坤蒋建平刘湘宁李衡凌石德邱凯城李志荣各系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志荣
办公室秘书长:黄群玲
成员:李志坚李分停任冰凌霞
二、运动会安排
1、时间: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
2、地点:学院田径场
3、项目:设学生男、女子组别田径项目,具体安排见《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4、活动方案:见《第十届田径运动会活动方案》
5、安全事项:见《关于加强第十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安全的通知》
大会组委会
2014年11月2日
“优秀体育辅导员、优秀体育教师、优秀体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提高。充分调动学院体育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为提高我院体育教学水平,课余运动训练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做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1、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体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政治思想好,认真工作,师德好。教学、训练及组织学生参赛方面认真负责。一直工作在体育教学、课余运动训练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岗位上的体育教师或从事学校体育、德育工作的管理者,评选名额为参评人员的30%。
2、优秀体育辅导员要求担任或主持本部门一项全校型体育活动的组织辅导工作,并获得校前三名的成绩,一般倾向于各系辅导员。
3、优秀体育教师要求任教2年以上,注重教学与训练的实践与改革,除完成教学任务外,担任和主持学校一项教学科研课改实验工作或年度大型活动。
4、优秀体育工作者要求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教学、训练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本部门有较好的影响力,体育教学成果、训练成绩、课外体育活动开展实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经学院体育管理部门,根据上一体育年度(上一年校运会到本年度运动会期间)相应体育成绩及参评人员的表现择优推荐到体育大会组委会确定。
大会组委会
2014年10月22日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激励和表彰各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在第十届校运会上顽强拼博,恪守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和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把第十届校运会办成“公平公正、文明和谐、干净顺畅、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决定在第十届校运会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参加第十届校运会各项竞赛的代表团的运动队、大本营、裁判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竞赛规程和大会纪律规定。
(二)运动队能够树立良好的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目竞赛有关要求,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遵守社会公德,本队观众席秩序井然,能按组委会要求及时提交所需材料,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
(四)闭幕式入场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