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立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安排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四)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特地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状况,在财务账目中有表达,有年度投入打算和提取、使用状况记录)。
、进展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训练和培训以及相关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并依法持证上岗。
。
、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照实记录安全生产训练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与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状况。
(六)依法实施职业危害劳动防护。
、标准标准的要求,为从业人员供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监视、训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每年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展一次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职业危害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安康档案。
、岗中、岗后职业安康检查,并建立好从业人员职业安康档案。
,准时、照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工程。
(七)根据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展设计、制造(建立)、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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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建立台账。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和现场作业的安全治理。
、场所危急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急源必需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命通道畅通。
,并将检查及处理状况照实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