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驾培报名处建造工程
采购文件
编号:ZJIC2014-JZ-037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院拟对驾培报名处建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格的、资质齐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驾培报名处建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JIC2014-JZ-037
三、采购内容:
1、范围:本次采购仅限于经浙江省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允许我院自行采购的驾培报名处建造工程。
2、内容:
驾培报名处建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房屋建筑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资质预审及采购文件发售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0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产业处(行政楼911室)
3、资质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发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上午09:00
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浙江交通职术业技术学院行政楼908室
3、报价开标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学院行政楼908室
4、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日上午09:00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于2014年12月2日上午08:50时前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908室交纳。形式:现金。
采购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部 门:资产产业处
地       点:浙江杭州莫干山路金家渡
电话及传真:0571—88481917
邮       编:311112
联  系   人:梁琳娜
学校监督电话:0571—88481783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26日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
(二)定义
1、“谈判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谈判响应方”系指向谈判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谈判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产品”系指供方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谈判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谈判响应方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谈判响应方的确定
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
(四)谈判响应委托
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部分)。
(五)谈判响应费用
不论谈判响应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质疑
1、谈判响应方认为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采用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谈判方将不予受理。
(七)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应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八)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谈判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谈判响应方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浙江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