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二、约定不明的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
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行为。
(二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二、约定不明的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
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行为。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约定不明的合同的履行
引例:
甲乙双发订立了买卖20吨泡沫塑料的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卖方)在一年内分四次交货,但对交货的时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甲方欲在一个季度内分四次交货,并声称,如乙方拒绝接受,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结合本案的情况,乙方提出,自己用料是个连续、渐进的过程,仓库的容量有限,这些情况甲方都了解。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交货的时间应当确定为按季度分四次交货。
《合同法》第62条第四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据此,甲方认为自己可以随时履行,即可以在一个季度内分四次交货。
简单地说,甲方主张自己有权随时交货,乙方否认甲方地这种权利。
请你结合合同补缺的知识判断哪方的说法有理。
(一)合同补缺的一般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补充规定
当一般步骤无法补缺时,适用补充规定。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
也有称之为“后履行抗辩权”的。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案例:
甲方(北京某酒店)于2001年1月将建楼工程发包给乙方(某建筑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工地上住户迁走),乙方2002年8月交工。合同约定“三通一平”于2001年6月完成。但甲方的“三通一平”工作至2001年9月才完成,乙方此时才得以进入工地。2002年8月,乙方不能交工。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顺延3个月方能交付验收。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乙方拒绝。
请问乙方拒绝有理吗?
2.不安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并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案例:
1999年10月,江苏某重型机械公司与沈阳某工业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重型机械公司供给沈阳某工业公司价值200万的重型机械设备和配件。约定2001年2月发货,货到后5个月内付款。至2001年2月,某重型机械公司在沈阳的代办处发现工业公司从别处买进的重型机械,大部分以低于进价卖出。重型机械公司遂发出拒绝履行的通知,在通知中阐明了拒绝履行的理由,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工业公司派人催发货并表示近期不发货将提起诉讼。
如果你是重型机械公司的法律顾问,你觉得不安抗辩权成立吗?
3.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如 :服装加工合同。委托方没有付钱,加工方有理不给货;加工方没做好,委托方有理不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