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 录
01
化妆品卫生学方面的主要要求
02
卫生化学检验方法
03
微生物检验方法
第一页,共五十七页。
是否含有禁用物质?
限用物质是否超标?
微生物超标?含有致病微生物?
功效成分过量?含有违禁成、半合成
主体原料和辅助原料及添加剂
按来源分
按化学结构分
按性能用途分
第十一页,共五十七页。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发布了化妆品中的禁用、限用成分表,还规定了限用成分的使用浓度和限量,使用目的或相关的警示用语等,从多角度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九条:
新原料: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已使用化妆品成分名单》-2003版:3176种
一般原料:2128
植物原料:502
特殊原料:546(一般限用、防腐、防晒、色素)
第十二页,共五十七页。
《关于解释化妆品禁用物质概念的复函 》-
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化学物质
1208种-石棉、二恶烷、铬、钕
中药/植物
78种-半夏、乌头
第十三页,共五十七页。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化学物质
73种-甲醛、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水杨酸
防腐剂(均为加入化妆品中以抑制微生物在该化妆品中生长为目的的物质)
56种-DMDM乙内酰脲、水杨酸、甲醛
防晒剂(为保护皮肤免受辐射所带来的某些有害作用而在化妆品中加入的物质)
28种-紫外线屏蔽剂(二氧化钛、氧化锌),紫外线吸收剂(胡莫柳酯 )
着色剂(符合规定范围及使用范围,采纳了“欧盟准用着色剂CI号”)
156种-使用索引号CI
染发剂(在允许原料范围,并符合限制使用要求和标签标注)
93种-对苯二***、间苯二酚、氢醌
第十四页,共五十七页。
二、制成品
1.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的存在是另一影响化妆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2. ***、***、铅等重金属这类污染成分随化妆品原料进入化妆品并叠加。
3. 制备化妆品的机械和设备可能将某些重金属带入化妆品成品中。
第十五页,共五十七页。
化妆品受微生物污染后可使化妆品的色、形、气味等发生变化,品质下降。
致病菌的污染可导致人体健康损害,如化脓性细菌污染可引起皮肤和眼部的感染。当人体抵抗力低时,某些非病原菌或条件致病菌也会引起感染。
菌落总数
粪大肠菌群
铜绿假单胞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霉菌和酵母菌
化妆品微生物控制指标
第十六页,共五十七页。
具体规定:
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 或500CFU/g。
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 或1000CFU/g。
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 或100CFU/g。
第十七页,共五十七页。
化妆品中所含有毒物质(常见污染物)不得超过下表中规定的限量。
2.化妆品中所含有毒物质(常见污染物)的限量规定
第十八页,共五十七页。
化妆品的包装千姿百态、所用材料多种多样,难以对各种包装分门别类作出规定,因此,仅对其作了原则性规定,即要求化妆品的直接容器材料必须无毒,不得含有或释放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有害物质。
三、化妆品外包装
主要包括:
纸容器(盒、袋、管、罐、桶\杯)
塑料容器(盒、软管、罐、瓶\杯)
玻璃容器(瓶\杯)
金属容器(盒、罐、瓶\杯)
第十九页,共五十七页。
第二节 卫生化学检验方法
一、化妆品中无机成分的测定
1.***元素测试
***是有害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都能穿透皮肤,进入体内,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测试分析方法有三种:碘化亚铜比色法、无火焰原子吸收法和中子活化法。
由于***元素容易挥发,因此在检测样品时要避免采取高温灼烧干灰化法。通常预处理方法有:湿式回流消解法、湿式催化消解法和浸提法。测定时将标准***液的吸光值绘成标准曲线,再将消解后得到的样品溶液加入***化亚锡,使***离子变成游离态的***原子,并导人测***仪测出吸光度值,再从标准曲线上查出对应的***含量。
第二十页,共五十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