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建房安全责任书
农村建房平安责任书1
生产责任状(附件)
为了确保村民自建房屋平安,削减和避开发生平安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依据《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予以制止,并上报镇国土资源所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不听劝阻束之高阁的,除赐予经济惩罚外,对情节严峻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农户、工匠在施工前必需仔细阅读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对乙方和丙方因不听制止或不严格遵守而造***员伤亡事故严峻后果的,责任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监督单位:
20xx年 月 日
农村建房平安责任书3
为了切实落实巴东县安委会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农村建房平安管理落到实处。根据镇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村民委员会特与建房户签订本平安责任状,实行监督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一、责任对象
村支两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房户为干脆责任人。
二、村委会职责
1、严格把握建房平安审查关,严禁给非法建房户批准“三材”物资和供应电力设施;审查建房户的建房平安施工申请书,签订建房平安责任状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2、仔细搞好平安生产相关学问宣扬,落实好建房现场平安员。明确职责,在房屋动工时,要组织建房户和施工人员进行平安教化培训,并作好记录。
3、严格建房用地选址关,不能在滑坡或因建房可能诱发滑坡的地方建房。
4、对建房户的现场施工、电线设施、爆破物资管理、平安防护用具佩戴等方面进行监管。定期巡查,对存在的平安隐患赐予刚好指出,并责令改正,做好记录。
5、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若接到建房户的险情报告,
必需在1小时内赶往现场,组织抢险,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刚好上报。
三、建房户职责
1、建房户必需增加平安意识,自觉进行平安防护,写出建房平安施工申请书,并上报村委会同意。
2、建房地址不能选在滑坡或地灾危急区,不能选在因开工、采石、挖土可能诱发地灾的地方进行建房。
3、建房户在建房时,要有详细的防护措施,雇请在施工管理方面有阅历的人员参加建房,要明确一名现场监管员全天进行平安管理,给施工工人供应必要的劳保用品。
4、严格根据《东瀼口镇建房平安告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5、听从村委会管理,若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并主动实行措施进行应急抢险,协作村委会搞好善后处理,维持社会稳定。
6、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及平安生产合同,原则上要为施工工人办理平安生产责任保险。
此责任状一式三份,村委会一份,建房户一份,镇村镇办一份存档备查。
村民委员会 建房户
签 章: 签 字:
年 月 日
建房平安告知书
依据巴东县安委会的要求,结合东瀼口镇实际,主动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现就建房平安管理相关规定特此告知。
农村建房的建筑平安,建房户为干脆管理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农村建房户必需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责任状,写出建房平安施工申请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审查施工条件、平安措施后,报镇主管部门签署看法。
建房平安要做到以下“十不准”:
一、不准在滑坡区域或地灾危急区和因建房开山取石、挖土可能诱发危急的地方建房。
二、没有实行施工平安防护措施的不准动工修建。
三、没有特地的现场平安监管人员不准动工修建。
四、没有三年以上施工阅历的人员不准参加修建。
五、没有专业供电人员进行电线搭接的不准动工修建。
六、没有佩戴平安防护用具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