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思考与探索
摘 要:随着社会与科技的发展,如何把古建筑保护利用与社会发展完美结合,实现活化再利用,成为文物保护领域研究热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现存多处老台门建筑,是体现绍兴地区地域建筑特色和历史文化的虞区文物建筑保护现状的研究,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整体上改观老台门文物保护的合理水平。首先要确定整体原则,指导活化利用的工作方向,统领全区老台门文物保护工作。其次通过实地调查分级分类确定不同保护对象的保护级别与保护方法,进行有的放矢的保护。灵活选取合理的经营管理模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最后是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重整与老台门相关文化资产,将区内老台门相关的资料与文化价值进行整理,形成体系,而后通过振兴相关经济产业活动、生活记忆的再创造、开发体验式文化消费经济等方式将历史空间融入文化特色。这样才能让老台门的保存修复、文化价值、经济效益、社会价值等方面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真正做到活化再利用。
(一)老臺门文物活化再利用的原则
通过对上虞区老台门建筑的保护现状的分析,总结出五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乡镇(街道)实施主体的原则;二是重在保护,合理活化利用的原则;三是与上虞重点旅游景区建设相一致的原则;四是特出重点,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五是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要制订相关政策,确保活化利用顺利实施的原则。 (二)经营管理模式的采用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政府统一回收利用。对于价值比较高、急需得到修缮,而使用人或所有人没有能力及时修缮的历史建筑,为防止其进一步被损坏,需要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由政府出资,按照市场评估价值回收建筑产权及使用权,在对其进行修缮后,作为博物馆、展示馆或行政办公建筑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保护和持续利用。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对于集中成片的历史建筑,或需要按照统一规划进行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可以由政府出资组建独立的法人公司,按照政府制定的保护规划及实施计划,批量收购、策划、腾迁和整修,并对修缮后的历史建筑进行出售、租赁或组织经营等。
三是政府组织企业介入。对于区位条件优越、现状闲置和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历史建筑,或是在用地整体改造过程中保留下来的历史建筑可以在满足政府制定的修缮标准与利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税收、资金补贴、容积率转移等相应扶持政策,通过直接转让产权的方式引入企业,进行收购、策划、腾迁、整修和利用。
四是政府组织公众参与。对于现状能够得到有效利用、保存状况较好的历史建筑,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修缮标准、程序,由所有者出资,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资金补贴或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进行修缮。
(三)配套开发修缮保护措施
一是属地管理,合理利用。根据虞政办发〔2014〕209号《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的实施意见》,以及文物保护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的规定,由属地进行管理,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文物管理所给予指导,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加强文物的利用管理。
二是建立文物网站,推介上虞文物。网站分为两大块,一是文物保护,二是文物利用。在推介上虞文物、宣传上虞文物、强化文物保护力度的同时,及时传递文物保护和利用的信息,使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使文物活化利用项目成为群众参观游览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