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介绍
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协议内容
博士后:25人/年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以确定是否为其提供后续在德期间的奖学金资助。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健康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200欧元/月科研补助。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3.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4.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或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另,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2014年9月-10月,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具体见网页:
-and-Careers-in-Germany/Info-for-Postdocs-and-Junior-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登录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中方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