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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榆次工业园寇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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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榆次工业园寇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上传人:蓝天 2022/7/4 文件大小:3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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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东至园区路,规划范围205. 88公顷;
第三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晋中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专项规划》(2015-203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块代码 组成。如榆次工业园寇村片区-A-01-01地块,编码含义为"榆次工业园寇村片区” ——为榆次工业园寇村片区片区代码,(该代码仅作为规划识别的方法);"A”一 一街区代码(以B、C、…对应各个街区);"01"——街坊代码该(以01、02、03、 04、…对应各个街坊);“01” 一一该街区内的1号地块。编码顺序依次为从西至 东、由北至南。
(二)本片区划分为3个组团管理单元,100个地块。
(二)法定控制的土地使用采用实线控制、虚线控制、指标控制、点位控制相 结合的分类控制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片区控规文件。
(三)若法定土地使用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划拨或出让的地块内,晋中市人民 政府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土地使 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指导性管控
(一) 管控规定
土地使用除法定管控内容外,其余均为指导性管控内容。
指导性管控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主导土地使用性质,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可在 主导土地使用性质兼容允许范围内选择适合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兼容比例;如超出兼 容允许范围,履行相关程序。
特定地段应同时满足本建设准则的禁止兼容规定要求。
(二) 管控内容
A组团
该组团主导属性为新规划的装备制造与食品加工业。
土地使用以布置工业用地为主。寇村在原址居住组团进行安置,保留石油北街 北侧已有的工业企业,同时整合周边小型工业企业在组团内集中布局,以装备制造 与食品加工业为主,作为现状榆次工业园区的发展用地。
在石油北街与规划四路交叉口新规划一处加油站,。
B组团
该街区主导属性为居住生活及配套设施。
土地使用以布置二类居住用地、医院用地、商业用地和中小学用地为主。寇村
第三章用地功能布局
第十三条功能分区
本次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三组团”的城市空间构架。
“一轴”:以环城西路形成的片区发展轴;
“一带":以六堡西路两侧高压防护形成的绿化带;
“三组团”:自西向东分别为西工业生产组团、生活服务组团和东工业生产组 团。
第十四条组团划分及主导属性
片区划分为3个组团,分别为榆次工业园寇村片片区-A组团(西工业生产组团), 榆次工业园寇村片片区瑚组团(生活服务组团),榆次工业园寇村片片区-C组团(东 工业生产组团)。其中A组团主导属性为新规划的装备制造与食品加工业,B组团主 导属性为村庄安置的居住生活及配套设施,C组团主导属性为已经建成的装备制造 与食品加工业。
第四章地块使用性质管控
第十五条规划用地性质分类
规划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其用地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 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用地分类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法定管控
(一)片区控规所确定的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用地是 法定管控内容,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须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街区编号
A
B
C
街区居住建设总量(万nf)



街区居住平均容积率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管控
(一) 规划区各项建设项目必须满足建设准则确定的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 如确需修改的,须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二) 在土地使用强度指标中,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为 上下限控制,其它用地容积率为上限控制,建筑密度、兼容比例为上限控制,绿地 率为下限控制(工业用地绿地率为上限控制,建筑密度为下限控制)。
(三) 各类指标控制详见图则中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二十一条其他管控要求
(一) 各居住地块绿地率除满足地块控制指标外, 方米的小区级集中公园绿地。
(二) 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对地块进行细分开发时,容积率应保持不变;对地 块进行合并开发时,开发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
第六章 街区居住容量控制
第二十二条片区居住容量控制
片区居住容量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用地、人口总量、居住建筑面积和居住平 均容积率四项指标。
表2组团居住容量控制指标表
组团名称
建设用地
(hm2)
居住建设用
地(hm2)
人口
(人)
居住建筑 面积(万蛆)
居住平均 容积率
原址进行安置,沿环城西路布置四处居住用地作为安置用地,同时沿环城西路布置 主要的公建用地,作为安置片区的配套服务设施。
规划设置一处社区级医院。
保留原来的寇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