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
日本教育行政发展现状及特征
一、日本教育行政体制的现状及特征
日本是一个风向转得快的国家,先学欧洲,后学美国,都学得比较成功,目前又试图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保持适度平衡。战后日本教育行政改革是在美国指导下强制推行职老师攻读教育类硕士课程。这样,开放性的老师教育体制得以建立了起来。(2)教职课程依据新改定的《教育职员许可法》的规定,师资培育教育课程的结构包括三类内容:即一般教育科目、学科教育专业科目、教职特地科目。其中,一般教育科目约占整个课程的30%~40%,比例较大,科目较多,文理渗透,反映了日本重视师范生综合素养的培育。一般教育科目分为人文、社会、自然和基础教育科目四大领域,这些科目都是基础科目,不论文科还是理科同学都要学习,而且至少各修8个学分。由于日本当今师范教育都是在高校里进行的,特别是在综合性高校,同学有可能在一般教育课程的几个领域中选修适合于自身的科目,它们都在高校教育的一、二学年完成。学科教育专业科目和教职特地科目与将来的教职亲热相关,它规定希望获得二级许可证者必需修满35学分以上。希望获得专修许可证和一种许可证者必修59学分以上。其中大幅度增加有关教职的特地科目(增加9%~35%),增加教育实习的学分。(3)实习实习是取得老师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为了取得老师许可证,教职课程学习者必需参加实习,高校必需组织实习,教养审要求在高校设置教育实习委员会。委员会的活动内容,与实习校有关。在附属校,以“方案活动”、“实施学习方针”、“学习评价”为主要活动;在出身校、合作学校中,实习就由实习校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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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布了《教育职员许可法》,确立了战后日本老师资格制度。此后,《教育职员许可法》又经受了多次修改。如1953的修改,使教员养成课程认定制得以确立。1954年设立了一般(一级、二级)和临时两种许可证制。1983年,创设了“专修许可证”制。“专修”以修完硕士课程为基本要求,原来的一级和二级改为“标准”和“初级”。“标准”以高校本科毕业为标准,“初级”指具有专科或高校两年以上学历者。要求高中老师必需具有“标准”和“专修”许可证书。在老师的任用上,准备老师水平质量的是许可证。因此,在任用阶段的制度改革主要表现为课程标准的制定上,具体靠调整学分数来进行。1954年、1972年和1983年日本文部省三次修改教育职员许可法,每次都提高了学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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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老师研修这是由老师任命者对初次担当教员的人强制进行的为期一年的研修,经过一年的研修,新老师将用教育工作的实际业绩和研修成果证明自己的教育人格、从教素养和从事老师职务工作的力气,合格者将成为学校的正式老师[3]。一年间他们必需进行校内研修和校外研修,校内研修要在研修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新老师一边担当班主任,从事教学工作,一边修习老师伦理、学科教学指导理论和班级管理艺术,并要参加社会服务和为同学服务。校内研修时间规定为每周2天,全年60天。校外研修的主要内容有参观其他学校,参观社会教育设施和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社会义务奉献活动等。校外研修规定为每周1天,全年30天。此外,新老师还必需利用寒假、暑假、春假的集中时间自选课题,进行自主争论。
(2)老师在职研修在终身学习理论的影响下,老师的在职研修由地区教育中心组织实施,有五年教龄者须研修8天,研修内容为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有10年、15年教龄的骨干老师也必需参加8天的研修,内容为指导同学的技巧和与同学家进步行教育交谈的艺术。新任校长、副校长,则必需参加为期3天的研修。为满足在职老师通过研修提高学历的要求,战后已接受“开放型”老师培育制、取消师范院校、改由高校培育各级各类学校老师的日本,又重新组建了兵库、上越、鸣门三所专司老师再教育的教育高校,在职老师可以通过攻读教育高校设置的学位课程,进一步提高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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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启示
(一)转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不断加大政府的行为力度。因此,可以考虑借鉴日本的做法,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制造教育健康进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同学公正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老师和同学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科学争论,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养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另外要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