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州省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库治理方法〔试行〕
为准时、准确把握全省农产品加工工程状况,进一步加强工程建立引导和扶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安康进展,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推动“三农”工作,壮大县域经济,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贵州省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库治理方法〔试行〕
为准时、准确把握全省农产品加工工程状况,进一步加强工程建立引导和扶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安康进展,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推动“三农”工作,壮大县域经济,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本方法所称农产品加工工程是指在我省投资建立,以农产品加工为主营,发挥资源优势,具有肯定规模、特色和进展潜力, 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拟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各类型工程。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农产品加工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22〕标准,包括以下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中的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
造纸及纸制品业
27 医药制造业中的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
第三条 省农委建立省级农产品加工工程储藏库,省级农产品加工工程库工程〔以下简称“入库工程”〕实行逐级申报,择优选择, 动态治理。各市〔州、地〕农委、县〔市、区、特区〕农业治理部门 也应建立本级农产品加工工程库及申报治理制度。
第四条 农产品加工工程库的主要功能是:开掘和储藏优秀农产品加工工程资源、完善决策程序、为各类型资金扶持和开展工程招商 及沟通等工作供给依据。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工程资金扶持原那么上在农 产品加工工程库中进展选择。
第五条 入库工程需满足以下根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省委、省政府鼓舞、支持进展的产
业;
二、代表某一领域内或区域内产业进展方向、进展潜力,能带动
周边农业及相关产业规模化、集约化进展;
三、能有效促进农夫增收、转移农夫就业;
四、工程方案可行,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
五、工程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通过环评,工程用地手续合 法齐备,符合规划。
第六条 入库工程以粮、油、薯、肉、椒、果、蔬、中药等加工工程为主。
第七条 入库工程中,已纳入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工程及列入省级农产品加工进展规划工程为重点培育工程。
其次章 入库工程申报
第八条 入库工程的申报主体为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获得 QS、环保及其它生产相关许可文件;
三、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治理与质量把握体系,应通过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或 HACCP 认证,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治理严格,产权清楚;
五、守法经营,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企业及法 人代表均无任何违法或违反政策行为;
六、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力量和良好的进展前景 ,有较强的自筹资金力量;
七、银行信用等级A 级以上(含A 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 入库工程必需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各级农业治理部门审核推举工程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符合进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