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CS 35. 080
L 77
DB32
DB 32/ XXXXX—XXXX
江苏省税务行业信息化系统检测规范
Test Specfications for Information System in Tax Indusement Department
税务单位信息化系统需求部门即最终用户部门。
4检测目标
检验信息化系统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税务机关相关文件要求,为软件项目新建、 验收和推广提供业务和技术依据,主要包括:
——检测软件项目的功能、性能、使用安全性、数据标准和相关产出物的质量要素是否满足招投标 文件和合同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对软件项目交付应用情况进行报告。
5检测依据
信息化系统检测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业和地方税务现行的软件项目相关标准和规 范;
——经上级或同级税务机关批准的软件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概算报告及批复文件,项目专项合同;
——信息化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实施 方案、设备和软件技术说明书。
6工作职责与流程
1工作职责
,税务需求部门参与,税务监察部门和承建方协助,检测单位承 担具体检测工作。
6. ,也可聘请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 第二方检测机构。
、实施、总结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
,检测单位负责检测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检测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检测质量的控制 与保障。(建议去掉项目经理)
,税务信息部门、税务监察部门和承建单位应为检测团队提供必要支撑和协助。
6. 2检测入口准则
6. ,提交和发布软件版本、测试用例、测试报告及相关文档。
、软件概要设计、详 细设计及用户手册等文档。
,以及相关设计文档。
6. 2. 4检测单位应就检测目标等问题与税务信息部门及系统相关利益方达成一致意见。
6. 3. 1制订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
。
。税务信息部门对软件项目的系统检测计 划和检测方案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评审,检测单位依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安排 相应的检测人员执行检测。
6. 3. ,检测单位应在承建单位配合下进行环境的初始化设置。
6. 3. 2. 2检测环境准备结束,检测单位应对环境各项参数检测验证,若不满足检测环境要求,检测单 位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满足相关要求。
6. 3. 2. 3检测单位根据系统安装手册、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对检测环境进行验证,包括但不限于:
——主机环境;
——操作系统环境;
—数据库平台;
网络环境;
——应用平台;
——其它相关支撑环境,如初始数据等。
6. 3. ,检测单位进行测试用例设计。测试用例设计完成后,根据 实际情况,组织测试用例评审。检测单位应与税务信息部门和承建单位就测试用例达成一致。
6. 3. 3. 2测试用例应包含(不限于)的内容:
—测试项目;
—测试目的;
用例编号;
——操作步骤;
——预期结果;
—实测结果;
——复测结果。
1检测单位组织检测人员依照系统检测计划、检测方案和测试用例,进行系统检测。验证最终 软件系统是否满足相关设计需求。检测单位主要对系统的正确性、可靠性、性能、易用性、安全性等方 面进行检测。检测类型主要有:功能检测、性能检测、安全性检测、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测、交付物检测 等。
6. . 2检测人员将检测结果如实记录在系统测试用例中的实测结果记录栏内。当测试用例的实测结 果与预期结果存在偏差时,检测人员应在系统缺陷列表中记录所有发现的缺陷。
6. . 3检测人员在系统缺陷列表中记录所有发现的缺陷,山项目经理进行确认或组织审核。
6. 3. 4. 4对确认的检测缺陷,承建单位若对软件进行修改,检测单位则要进行回归检测以保证这些缺 陷已得到修复,且没有带来新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