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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保平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第一章总那么
规划围
本保护规划的规划研究围为保平村的村域围,共计约1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规划区老村,。在规划围进展保护、整治及优选
225国道以南,由宁远河支流与西部高压走廊所围合的古村大部建成区为建立控制地带。具体区划边界以"保护区划图"为准,。
建立控制地带以外的50m至100m的围,包括宁远河支流。具体区划边界以"保护区划图"图为准,。
核心保护围的总体保护措施
为维护历史文化名村村民的利益,保持传统文化的延续,合理确定核心保护围的居住人口容量为1256人。
、构筑物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针对建筑物、构筑物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持传统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将建筑分为一类历史建筑、二类历史建筑、与传统协调的建筑和与传统不协调的建筑四类,进展分类保护与整治。对已弃置坍塌的成片建筑列为民居遗迹,提出保护整治措施。核心保护围不得进展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除外。
保平村历史环境包括古树、古桥等能表达保平村传统特色和典型特征的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应分类进展合理有效的保护,并注意保护与其相关的周边环境,保持风貌的协调性。加强对周边宁远河支流的生态环境修复,重点整治古村东南部的河流沿岸,营造良好的水岸空间。
保持原有街巷尺度、原有沿街建筑立面的连续性,并保护以当地热带植被为主的绿化形式。
合理组织道路交通,根本保持原有道路断面形式。严格限制机动车进入核心保护围。
保持核心保护围建筑物、构筑物、街巷两侧的外部装饰和生活设施、广告牌匾等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外立面的装饰和各种设施、广告牌等应使用传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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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保护围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1〕采取整体对待、严格保护的措施。保护传统街巷空间与格局,区的建筑和环境以保护和维修为主。
〔2〕核心保护区传统街巷的保护包括街巷格局、铺地形式、沿街建筑立面的连续性三个容。
严格保持村庄的古街巷走向与根本形态,保持历史现状,严禁侵占街巷
空间进展建立。保护古村沿街民居的传统建筑形式,保持街巷及两侧建筑的原有尺度关系。
历史街巷的传统铺装材质为砂石、土质路面,保护围的路面材料制止采用沥青、水泥路面,建议采用石板路。对于保护围已经采用非传统路面材料的,规划要逐步改造成为石板路。
保护沿街建筑以及院墙的立面形式、建筑材料、建筑色彩等的统一性、连续性和视觉景观的完整性。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采取整治更新等措施,使历史街巷景观得到延续。重点保护主要街道的传统风格,对临街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展整治。
〔3〕根据建筑评估与分类,确定核心保护围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与整治方式。
修缮改善——对一类历史建筑进展分类甄别。对优秀的一类历史建筑,原那么上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要求进展保养、加固或修复。对其他一类历史建筑采取维修改善的方式,部可进展适当的维修改善;
外观维修——对二类历史建筑提出整治要求,对建筑外观按照传统风貌要求进展维修,可以按照原体量、材料、色彩、形式进展翻建,但不得撤除;
保存整修——对与传统协调的建筑可予以保存,并逐步整修其与传统风貌冲突的局部,使之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整治更新——对与传统不协调的建筑予以整治更新,在与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前提下对建筑进展部改造和外部更新。
〔4〕核心保护围建筑层数应控制在2层,檐口限高7m,,屋顶对角线应不大于21m,采用坡屋顶。核心保护围进展翻建的建筑,控制其从视觉上看不改变其原有的外观、体量和色彩,建筑应使用传统的技艺与传统的材料,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以清末民国或解放前时期的院落式民居风貌为主,以延续区建筑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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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核心保护围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进展维修、翻建、整治及更新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将施工方案和相关图纸报送市规划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进展审核,经批准前方可进展。工程完毕后,保护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展测量、记录,必要时,可重新确定建筑类别。
撤除核心保护围历史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撤除方案,经所在市保护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前方可执行。
〔6〕对核心保护围历史街巷两侧建筑、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进展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设置广告牌匾的,应保持与传统格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