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学生成长档案建立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研究拔尖人才培养、成才过程与发展规律,参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为入选拔尖计划、进入萃英学院的每一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现对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及收集
(一)中学档案
新生进入学院之初,要检查收集、复制学生的高中档案(一般包括高中学籍档案,高中成绩单,体检表及初、高中学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作为萃英学院学生成长档案的基础材料。
(二)大学档案
学生进入萃英学院之后,为了更好地跟踪记录学生发展培养全过程,应将学生档案内容进行丰富和扩充,注意收集、复印以下内容的材料,收入成长档案。
(授课及考核)
主要收录学校(院)教学计划范围内的材料,如学生的入学考试(高考)成绩、进入萃英学院的选拔考试成绩及面试情况、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单、大小论文及考核结果、选修科目情况(因学生选择而不同)及考核结果、英语考试成绩(四六级、雅思、托福等)、学业导师对学生学期或年度学业评估意见等。
(学术、国际交流及社会实践)
主要收录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之外所参加的学术活动及培训记录,如学生在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参加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各类创新基金
、奖学金及创新创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及结果,证书类考试或竞赛获奖的证书复印件,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及学术讲座后的心得体会,参加录等。还应收录学生参加的课外非学术类活动,如志愿者的活动记录(证明)、组建或参加的社团及活动情况、兼职工作或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的记录证明等,此部分除纸质档案之外,也包括各类音频、视频等电子档案。
随时整理学生入团、入党资料,并按照兰州大学相关规定将学生资料及时归档,并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保留副本。
每位学生每学年初,要写出本学年度学业计划以及自我评价,作为学生个人对大学生活的记录资料。
(三)补充档案,学生自主提供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认知和需要,自主提供与自身成长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材料,内容及形式不限。学生个人提供的资料应经过审核后归入成长档案。
(四)毕业后档案
学生毕业十年至十五年内,学院档案管理人员要依托“校友会”、“院友会”等资源主动了解毕业学生的情况,或通过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已毕业的学生保持联系,及时跟踪与更新毕业学生的档案。
二、更新的频度及编目方式
(一)档案更新周期及频度
根据本学院三学期制的特殊要求,拟对学生档案进行一学年至少三次的系统整理及更新工作,即春季学期末,夏季学期末和秋季学期末,每次整理更新档案的时间为1周。另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档案整理的频度。
(二)档案材料分类及编目方式
为每位学生建立一个独立的档案盒,根据存放材料顺序建立手写目录页,目录随档案添加由专职工作人员定期更新,目录页以不同学期为第一划分层次,之下再根据档案内容划分层级, 在每一类资料下的具体支撑材料,编目方式按照材料收集的时间顺序进行。
三、电子档案的建立
学生档案目录页用手写定期更新之外,还应当建立电子存储,设置专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