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 /60 山西省校车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业经 201 7 年1月3 日省人民政府第 14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2月 20 日起施行。下文是山西省校车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山西省校车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车, 是指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 7 座及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包括服务标准、运营模式、资金筹措、财政支持范围、政府保障措施、实施步骤等内容的校车服务方案;(二) 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2 /60 (三) 根据校车运营和学生乘坐情况, 可以对校车服务提供者给予财政补贴;(四) 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共享机制; (五) 建立完善校车许可审查工作机制; (六) 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消除安全隐患;(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 负责召集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并落实有关议定事项; (二) 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三) 指导、监督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四) 指导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五) 建立和完善校车信息系统,采集和录入校车信息; (六)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 (七)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学生乘车费用承担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3 /60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 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二) 落实校车安全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三)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四) 负责维护校车行驶道路的交通秩序, 依法查处涉及校车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五)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六)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发放校车标牌; (七)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人资格受理、审查、认定和审验;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 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二) 落实校车安全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三) 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 依法吊销经营许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4 /60 可证;(四) 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涉及的公路行驶路线和城市公交站点停靠提出审查意见;(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险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 在校园或者周边道路合理设置校车停车泊位, 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标志、标线及其他安全设施。第八条校车服务提供者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 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二) 制定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 做好校车安全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消除; (四) 组织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和交通安全等培训, 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知识;(五) 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乘车协议, 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安全保障措施、接送路线、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