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遵守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评价结果记录于附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中。评价方法可采用集中式评价或分布式评价,辅助采用日常监视评价。
②对适合本公司管理性法律、法规
根据我公司实施情况判别是否符合其规定内容,如本公司文件或记录能证明符合其制度要求,则为符合;如未能按其要求执行,则为不符合。
③对适合本公司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判断其为符合或不符合。
6、符合性评价的输出
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完成后,评价主导部门应编写符合性评价报告。符合性评价报告可以针对一个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制作,亦可针对多个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封面、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小组及成员组成、评价项目、符合性评价结果、不符合项的处理建议及最终结论等。符合性评价报告初步完成后,评价主导部门应将该报告连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呈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核准,然后分发至各相关部门参考,以相互借鉴。
矫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
符合性评价完成后,若发生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情况,评价主管部门发出《矫正及预防措施处理报告》,责任部门应立即采取矫正与预防措施,由评价主导部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符合要求。当出现重大不符合时,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解决存在问题。
7、符合性评价的时机及频次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评价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以保持其持续适用性,但当以下情况发生时,评价主导部门应及时进行评价:
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
②产品更新变化时;
③生产工艺或设备变化时;
④有新增技改项目或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时;
⑤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时;
⑥员工及相关方有重大抱怨时。
8、安全保卫部门对各生产部门和职能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评价人员的资格、评价的时机和评价的方法,符合性评价中发生的不符合按照《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隐患治理管理制度》进行整改。
9、记录保存
相关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附件】
附件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附件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附件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封面
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引用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
标准编号
法律、法规、规范性标准名称
发布部门
实施日期
公司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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