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城乡规划岗位职责
第1篇:宜宾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吴文饶;联系电话:8227567,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调研员:陈
焰;联系电话:8227567,负责对外宣传、综合性会议、信息管理和城市规划展厅日常管理等工作。
工作人员:汪晓艳;联系电话:8221210,负责会议通知、收发文处理、后勤保障工作。
工作人员:廖兆龙;联系电话:8216422,负责车辆驾驶及日常维护管理。
工作人员:罗正英;联系电话: 8245419,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
工作人员:杨雨霞;联系电话: 5108557,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二)规划编制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地块规划条件论证、规划用地性质、主要规划指标的调整论证;负责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有关部门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规划编制科副科长:杨
韵;联系电话:8221176,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规划编制科副科长:费婷婷;联系电话:8221176,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三)用地规划科。
依法对“中心城区”行政性划拨用地上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和依法拟定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参与大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参与规划调整方案的制订;参与建设用地计划的制订。
用地规划科科长:张金民;联系电话:8240141,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用地规划科副科长:袁春华;联系电话:8240141,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四)建筑规划科。
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总平面、建筑方案(含项目的景观绿化)的规划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装修、建筑风貌、危房改造、临时建筑等实施行政审核管理;参与建筑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建筑规划科科长:陈希扬;联系电话:8220738,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建筑规划科副科长:姜
军;联系电话:8220738,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建筑规划科副科长:韩
笑;联系电话:8220738,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五)市政规划科。
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调整论证、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桥)、隧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方案的审查;参与城市供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公园绿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参与市政工程、公园绿地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参与重大项目交通评价工作。
市政规划科科长:张
越;联系电话:824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