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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平面与纵断面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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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平面与纵断面设计.docx

上传人:泰山小桥流水 2022/7/12 文件大小:3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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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平面与纵断面设计热★★★
浏览:809更新时间:2010-5-2610:04:21
平面设计应切合下列原则:
一、道路平面地点应按城市总体规划道路网布设。
二、道路平面线形应与地形、地质、水文等联合,并切合各级凸形竖曲线和立交桥下凹形竖曲线等可能影响行车视距,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方,物高为0.1m;目高在凸形竖曲线时为1.2m,在桥下凹形竖曲线时为1.9m。

均需验算行车视距。验算时,
四、平曲线内侧的边坡、建筑物、树木等均不应妨碍视线应按横净距绘制包络线,包络线与路面边缘之间的障碍物应
予消除。视距横净距计算公式见表5.1.11-2。
表中:a——最大横净距(m);
L——平曲线长度(m);
s——和缓曲线长度(m);
i——曲线内侧汽车行驶轨迹长度(m);
Ri——平曲线内侧汽车行驶轨迹半径(m),其值为未加宽前路面内缘半径加1.5m;
Ψ——视距线所对的圆心角(°);
β——盘旋线角(°);
am——汽车计算地点M或N到和缓曲线起点的距离(m);
ss——停车视距(m);
Lc——圆曲线长度(m);
a——道路中心线转角(°);
θ——经过汽车计算地点M(或N)与平曲线切线的平行线和M(或N)至和缓曲线终点间弦线的夹角(见图5.1.1
1-3)或平曲线切线与和缓曲线的弦线的夹角(见图5.1.11-4)(°)。
第5.1.12条迅速路及计算行车速度为60km/h的主干路,纵坡度大于5%的路段或切合下列情况之一时,
可在上坡方向车行道右侧设置爬坡车道。爬坡车道宽度可采用3.25m。
一、沿上坡方向大型车辆的行驶速度降低到表5.1.12规定的容许最低速度以下时。
二、由于上坡路段混入大型车辆的扰乱,降低路段通行能力时。
三、经综合剖析认为设置爬坡车道比降低纵坡经济合理时。
第5.1.13条设置分开带及缘石断口应切合下列规定:
一、迅速路上无信号灯管束交错口的中间分开带不应设断口。
迅速路上两侧分开带的断口间距应大于或等于400m。主干路上两侧分开带断口间距宜大于或等于300m。
断口最小长度宜采用6m。
二、应严格控制迅速路、主干路的路侧带缘石断口。两侧建筑物进出口宜设在支路或街坊内部路上。缘石断口地点应走开交错口,间距应大于60m。
第5.1.14条计算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50km/h的路段需加快合流或减速分流时,应设变速车道。
变速车道长度经计算确定。
第5.1.15条路段内人行横道应布设在人流集中处,但不宜过密。人行横道应设在通视优秀的地址,并应设醒目标志。迅速路上行人过街应采用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主干路Ⅰ级宜采用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第5.1.16条桥梁引道线形规定如下:
一、引道应与桥梁轴线保持相同的线形,其最小长度见表5.1.16。受地形限制不能知足上述要求必须设置平曲
线时,和缓曲线不得进入桥头。当桥梁设在曲线范围内,在引道部分变为直线时,直线段的最小长度应切合第5.1.2条规定。
二、滨河路与桥头引道平交时,应与桥头保持一定距离,以防止在交错口中斜坡与急弯重合。
三、桥面宽度与路段的道路断面宽度不一致时,应在引道范围设置过渡段。路面边缘斜率可采用1∶15~1∶30。
折点处应予以圆顺。
第5.1.17条隧道引道线形规定如下:
一、引道应与隧道轴线保持相同的线形,其最小长度见表5.1.16。受地形限制不能知足上述要求时,应控制和缓曲线不得进入隧道。当隧道设置在曲线范围内,在引道部分变为直线时,直线段的最小长度应切合第5.1.2条规定。
二、洞口外应知足相应道路等级对视距的要求。引道设中间分开带时采用停车视距,无中间分开带时采用会车视距。
三、单向行驶多孔隧道的引道应设置反向曲线与两头道路衔接。反向曲线间的直线段最小长度(m)以大于或等于计算行车速度(km/h)数值的1.5倍为宜,特殊困难时亦应大于或等于停车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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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长]道路纵断面设计的要求
点击数157更新时间:2010-5-2610:05:58建筑培训网()
道路纵断面设计的要求
1.设计要求
1)线型平顺。设计坡度平缓,坡段较长,起伏不宜频繁,在转坡处以较大部分径的竖曲线衔接。
2)路基稳定、土方基本平衡。
(3)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