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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死亡”:“包养”体制的穷途末路
石勇
这几天,不坐班而被体制“包养”的“著名作家”洪峰因单位沈阳市文化局扣发工资而当街乞讨的事闹得沸沸扬扬。鉴于其内嵌于“文学已死”和用纳税人的钱来“包养”作家的体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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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死亡”:“包养”体制的穷途末路
石勇
这几天,不坐班而被体制“包养”的“著名作家”洪峰因单位沈阳市文化局扣发工资而当街乞讨的事闹得沸沸扬扬。鉴于其内嵌于“文学已死”和用纳税人的钱来“包养”作家的体制被千夫所指的背景,这一事件迅速形成公众关注的焦点,并获得了远超出洪峰及拥趸们所解读的“作家乞讨”的意义。洪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这件事是一个大事件,那就说明它其中确实包含有大事,它本身就是大事。至于以后发展成什么样,那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事情的发展的确是他所不能控制的,他不会想到自己本来是想继续维持包养关系的行为一进入公共领域,会在公众的解读中形成一种矛头指向包养他的体制。
当街乞讨:“维权”还是撒娇?
众声喧哗中,有人认为,洪峰这样的“著名作家”当街乞讨是“我们时代的耻辱”。更有文人哗众取宠地高呼:“洪峰是在替所有中国作家乞讨!”。
问题在于,洪峰在“维权”时,按“劳动关系”其身份是“文化局工作人员”,而不是“作家”。但我们很难理解一个工作人员不在单位存在和干活而拿钱。他的乞讨不过是以“作家”的身份谋求继续包养。在此我们看到:一个在这个时代继续谋求包养的作家无能的耻辱变成了我们时代的耻辱、谋求包养是如此理直气壮,这些作家果真是一群不需要理睬现代社会的诸多游戏规则的特殊动物。
洪峰“维权”的依据是多年前的长官意志。或许他很有“权利意识”,但不知他是否考虑过纳税人的权利?长官、体制许给他房子、工资和不坐班的待遇,但这一切都是纳税人在替他买单。换言之,他的“权利”本身乃是一种由体制所保证、不提供公共产品却享用纳税人的血汗钱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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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作家这一计划经济时代的怪胎实际上是包养者和被包养者的一种合谋,他们通过相互美化而发挥出强大的社会控制的功能,并且彼此心照不宣。包养虽然在向市场社会的转轨中合法性遭受质疑,但体制延续至今。
洪峰们这种特权享用了那么多年,已形成一种固定的心理定势,不习惯“按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思考”。作为个体,他和其它被包养的作家只不过是由体制保证的既得利益者而已。现在这一既得利益摇摇欲坠,他要“维权”,向主子撒娇了。
作家可以要求继续由纳税人出钱履行包养的“合同”,但纳税人的权利谁又来维护呢?
包养后遗症
“包养”在社会控制的考虑中意味着统治的意识形态机构对被包养者的思想的购买,正如一个老板对“二奶”的包养是对她的“性独享权”进行购买那样。在此不同的只是前一种包养用的并不是自己的钱。
“包养”如果形成“明制度”,便会在被包养者的身份的价值排序和精神结构上表现出明显的“包养”特征。被包养者的身份被体制所承认(甚至是体制赋予)并且纳入了社会的价值排序中,且相对来说位于高端,它在社会中的折射使它变成了一种“大众共识”。既然作家这种身份是体制所承认(甚至是体制所赋予)的,未获得体制“认可”、具有“作协会员”身份的那些同样是搞“文学创作”的人自然也“正规”地算不上是作家,他们更是无从享有“作家”的那种荣耀和内嵌于体制内的资源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