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材料供货合同
材料供货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样,就乙方为甲方供应材料/零件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 供货:
. 甲方确立乙方 . 间接损失费用依据质量问题的详细状况,按干脆经济损失的1%~30%计算;
. 重复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其索赔额在总费用的基础上再增加50%.
. .、. 、. 、,并不等于甲方放弃对乙方的索赔权力。
. 当索赔发生时,甲方有权将货款顺延支付,并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提交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索赔清单之日起7天内无书面异议的,甲方财务部将索赔款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 乙方每年累计被索赔满三次,甲方有权取消其配套资格,解除本协议。
. 修改:
. 乙方不得对货物的设计、材料、工艺及生产条件、包装、装运,交货日期或地点进行任何改动,除非是得到甲方的指示行事或经甲方书面认可。
. 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出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打印标记和装运货物,如因乙方不当造成甲方的损失,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担当。
. 乙方应主动协作甲方收回全部甲方发放的失效文件,如乙方提出须要保存这些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
. 全部权和专利:
.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设计(包括图纸、工艺、材料、技术性资料),其一切权利归甲方全部,乙方应对此予以保密和保存。除非得到甲方的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应承诺不将全部这些设计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向第三方供应此设计的货物,或转包给第三方生产此货物。
. 在货物的订购单终止后二年内,除非甲方另有书面说明,乙方须保密并进行合理的保管,以防止将下述信息透露或供应给第三方:①甲方供应的,或乙方在订购单下进行工作过程中开发或获得的技术资料和数据;②乙方在订购单下进行活动过程中可能获得的与甲方业务的任何部分有关的资料。另外,乙方需保证向甲方自停产之日起十年内售后配件的订单要求。
. 审计:
. 甲方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委派其授权代表,检查乙方持有或驾驭的与甲方在订购单下的任何义务或与甲方依据订购单要求的任何付款有关的文件和材料。乙方应在依据订购单完成服务或交付货物之后,将全部与订购单有关的账簿和记录保存二年。
发生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
,不得单方面执行,应双方协商认可确认,友好协商解决。
5. 争议解决方法
.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或者因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圆满解决。
. 虽经前款规定的友好协商,协商起先后60天以内仍不能圆满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该争议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诉讼,诉讼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6. 期限:
.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为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材料供货合同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
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意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起先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托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