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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要求,适应社会对学校后勤的有关要求,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质量和每天早上6:30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是23:00关门,周五,周 六 24:00关门,并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就寝,晚归学生须凭学生证登记后方能进入宿舍。
第十一条:负责本栋宿舍报修工作,并负责质量的检查,督促和落实。每天按时
为学生播放电视。
第十二条:不准将值班室钥匙拿给学生自己开门,学生因特殊情况未带钥匙,在看有效证件后,由值班员直接开门。
第十三条:不得将值班室作为家庭用房或生活用房。
第十四条:接受并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各项任务,及时传达收集和反馈学生动态,主动为学生宿舍管理献计献策。
第十五条:认真完成领导交于的其他工作。
学生寝室室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安排寝室卫生值日,并对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组织本寝室同学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寝室”的活动;
第三条、做好本寝室的安全防范工作,遵守防火、防盗、防其他事故发生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正确使用本寝室家具设施,有损坏及时报修;
第五条、搞好本寝室同学间的团结工作,创造良好的学****生活环境;
第六条、了解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学****及生活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或请辅导员及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第七条、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共同管好本寝室的各项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维修水工职责
第一条: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包括学生公寓和学员公寓)范围内上下水管的畅通和供水阀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每天必须到各楼值班室收集待处理的故障三次,实行签到制,上午9:00,下午3:00,晚上7:00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条:遇到给水阀门坏,下水道管堵塞时,要做到随喊随到,必须及时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第四条:负责下水管道和水阀门的日常维修工作,属自然损坏的给予修复或更换,作好登记。属于人为损坏的要查明当事者,并由当事者照价赔偿,报中心备案。
第五条:负责各楼栋水表运行的检查工作,有问题要处理并报告中心主管老师。
第六条:每月应积极配合中心主管老师登记各楼栋用水吨位,平时与物管中心保持工作联系,若有停水要及时写出通知。
第七条:认真完成领导交于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维修木工职责
第一条:负责公寓中心范围内的(包括学生公寓和学员公寓)门、窗、玻璃、床、桌、凳、行李柜、书架、锁、钥匙等的管理、安装维修或更换。
第二条:每天三次(上午8:00,下午3:30,晚上7:00)到各栋值班室了解和收集维修单,并及时进行处理。维修时间原则不能过夜,若工作量大,报中心负责人批准,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第三条:经常对学生宿舍的门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积极配公寓管理中心查处学生有意损坏公共财产情况。
第四条:负责学生公寓内木工设施的日常维修,属自然损坏的给予修复,作好登记,属于人为损坏的由当事者照价赔偿,并报中心备案。
第五条:在仓库领去的物品必须合理使用,做到用户签字,帐物相符,不能公物私用。
第六条:认真作好维修后的卫生保洁工作。
第七条:认真完成领导交于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维修电工职责
第一条:负责学生宿舍区域(包括室内和公共区域)内的照明灯、插座、电路、电表、电风扇等电器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护及维修更换。
第二条:每天三次(上午8:00点,下午3:00点,晚上7:00点)到和楼栋值班室了解和收集维修单,及时进行处理,修复时间原则不能过夜。工程量较大的事件报中心负责人同意,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第三条:经常对学生宿舍用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中心查处学校寝室违规用电情况。
第四条:负责学生宿舍区域内电器设施的维修和更换,属自然损坏的给予更换,作好登记并报学生公寓中心,属人为损坏的由当事者照价赔偿并受教育,督促到学生公寓中心交费后,方可维复。
第五条:领用的电器维修材料必须要合理使用,做到领用签字,帐物相符,不能公物私用。
第六条:每月末29--30日对各学生宿舍电表进行抄表登记,并要求各寝室室长签字,每月5日前把用电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中心领导。
第七条:认真完成领导交于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老师值班职责
根据校领导和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有关精神,为保障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正常教学秩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特对全体值班人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值班老师到值班室后,应立即同各宿舍值班员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各栋宿舍值班室必须开门值班直至关灯(包括水工、电工、木工),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