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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整脏治乱年底工作总结 - 行政工作总结 -
我区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以来,坚持以“四在农家”“四民社区”创建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机制,狠抓重点突破,推动“整脏治乱”工作深入开展,使全区城,我区又将“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红花岗”主题活动两项重要工作与“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结合开展,把“整脏治乱”作为“双创”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延伸、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积极围绕“双创”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今年创建主题,着力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科教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市民文明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三)罚教结合,标本兼治。为进一步提高“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我区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文娱活动、演讲、市民学校培训等方式,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整脏治乱”工作中来。同时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今日红花岗》周刊以及城区中心宣传橱窗开辟“整脏治乱”宣传专栏,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二是结合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加大“整脏治乱”的宣传力度。开展了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及“迎奥运、讲文明、学礼仪”等活动,广泛普及了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三是制作了《“美化环境、美化家园、整脏治乱”倡议书》、《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倡议书》及《“满意在红花岗”公民道德建设主题创建活动宣传资料》共35万份,集中进行大型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知晓率与参与率。四是依照相关法规,加大对部分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引导公民养成良好文明的习惯,对经劝告无效的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以处罚促进改正,以改正促进管理”,增强公民自我约束意识,逐步实现由他律走向自律,把“重典”教育作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五是大力开展全民动手义务劳动。在全区大力开展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全民义务劳动,实施城市净化、美化工作,形成“全民开展整脏治乱、共同治理环境卫生”活动氛围。现累计参加人数2万余人次,清理垃圾200余吨,清除卫生死角120余处,清掏沟渠1万余米。
(四)重点突破,注重实效。针对“整脏治乱”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区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集贸市场整治。我区投资30余万元相继对集贸市场水产品摊区、土副摊区、家禽摊区、食肉摊区进行了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并安排了专门的保洁员对市场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也加强了软件建设,建立了管理责任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经营户日常管理制度和市场巡查制度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标准,严格主体准入。二是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区“野广告”问题,制定了整治包保责任制,采取实施“三包”制度(部门包片、管理人员包保、保洁人员包段)等措施,开展了“野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仅今年2月中旬以来,就已清理残标野广告45000余条。三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针对车辆、行人乱穿乱行现象,我区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开展了“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评选活动。并对以城区主干道和国道为主,对中心城区重点路段、交通秩序乱点、堵点、事故多发点和危险路段加强整治。在上半年的整治行动中,出动警力600余人次,机动车12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50起。从10月30日起,我区已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四是开展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辖区主要交通干线(高速路、国道、省道)和旅游景区(点)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的收费站、加油站、公厕、生活服务区、镇、村寨卫生进行治理。各镇街、相关责任部门开展了重点区域整治活动,共清理垃圾410吨,清扫保洁国道沿线公厕8座,疏通沟渠1100米。区整治办对全区重点部位、公路、铁路沿线进行了巡查,发现问题68处,现场督促整改41处,不能立即整改也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五是加强对公厕环境卫生的整治。针对公厕脏乱现象,我区按照公厕的分类管理标准,对全区40余座公厕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六是加强对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的整治。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的卫生管理区域和职责,并制定责任追究制。组织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对城郊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占道经营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大城郊结合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城郊结合部环卫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增加了182个的果皮箱、80座垃圾池。